【社评】对强势行业应有更高的公平交易标准要求
强势行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不公平地位和诉讼不平等地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纵容了这些行业处处摆出“老大”嘴脸,优越感十足。保护弱势的安排,既是法律精神的体现,也有利于推动这些行业改善服务,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企业社会责任
据《中国青年报》12月15日报道,两年前,江西省兴国县储户陈泰清在银行的存款被人取走了4.8万元。银行说,是由于储户没有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银行没有责任。然而,公安部门调取的当时出账单据显示,这笔业务的取款凭条竟然没有银行经办人员的签名章和银行的现金付讫章。“为什么没错的总是银行?”陈泰清奔走两年无果。
陈泰清觉得有理说不清,是因为他遇到了一个远比其强大的对手——银行。事实上,他这样的普通储户与银行之间的诉讼地位和交易地位是不平等的。看看我们周围,银行存款被人冒领,银行不承认有错;ATM机上取出假币,银行不承认;储户从银行柜台离开后即使取出假币或者钱少了,银行也概不负责。而储户因银行方面失误而多得了钱,银行却可以“不当得利”为由索回。储户和银行在当今的交易规则中,因交易不平等发生的争议屡屡成为社会诟病的焦点。
还有,有不法分子非法使用他人身份证复印件而办理手机SIM卡,当有人提出侵权时,电信公司往往以用户没有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为由,拒绝任何责任追究,而不反思自身的交易疏漏,或者说根本就不在乎疏漏。再比如,铁路行业的退票费问题、民航的误点赔偿问题等等。所有这些问题的产生,都与这些行业自恃强势地位和行业规则,限制消费者的权利,给自己一个超越平等交易主体地位有关。
这些行业之所以拥有如此强势地位,还有一个因素,就是现行法律适用原则上的问题。目前我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原则,法院让普通消费者举证,而通常情况下普通消费者在与这些行业交涉时,无力拿出证据,储户对银行如此,乘客对铁路行业如此,用户对电信公司也如此。正是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使消费者面对这些行业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这些强势行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不公平地位和诉讼不平等地位,客观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纵容了这些行业处处摆出一副“老大”嘴脸,优越感十足。对于与客户之间的争执,他们往往不是从堵塞自身漏洞出发,而是动辄将过错推给对方,使得这些行业的服务水平难有质的提高。
要消除其中的不平等,使消费者和这些强势行业取得相对平等的交易地位,必须对这些行业提出更高的公平交易标准要求。如与客户交易时,这些行业要遵守比一般社会主体之间交易更严格、更有利于相对人的交易标准。发生纠纷争议或者诉讼时,权利主张与举证责任也应该有利于消费者。这种保护弱势的安排,既是法律精神的一种体现,也有利于推动这些行业更好地改善服务,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企业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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