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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8年12月16日 星期一

县级帮扶中心要坚持“八个必须”

□栾樾
《工人日报》(2008年12月16日 006版)

近年来,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帮扶内容进一步拓展,帮扶实力进一步增强,帮扶成效进一步显现,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帮扶中心已经成为各级工会服务困难职工(农民工)、协调劳动关系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载体,并在推动发展、促进改革、保持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衡量,帮扶中心,特别是县级帮扶中心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发展水平不平衡、社会化程度不高、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帮扶资金不足、帮扶标准普遍过低、资金使用结构不合理、困难职工档案建立不规范等诸多方面与科学发展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确保帮扶中心科学、可持续发展,使工会帮扶工作能够借助这一载体更好地发挥作用,各级帮扶中心,特别是县级帮扶中心要坚持做到“八个必须”。

1.必须完善工作制度。帮扶中心要制订详细的生活救助、就业援助、信访接待、法律援助等制度,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帮扶对象、帮扶条件、帮扶流程、帮扶标准。做到有章可依,规范运作。同时,要建立规范的基础台账,加强信息资料的收集和积累。

2.必须稳定资金来源渠道。一要坚持地市级帮扶中心要按1:1比例进行资金配套,县级帮扶中心要按1:2比例进行资金配套,并纳入预算的原则;二要保证工会经费中用于帮扶工作的资金比例保持稳定,并随经费收入增加而适当加大投入;三要充分运用社会资源筹集帮扶资金。要管好用好帮扶资金,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帮扶资金不出问题。

3.必须重视队伍建设。各级帮扶中心要注重引进专业人才,注意选拔熟悉劳动、工资、社保、法律知识,有爱心和责任心,工作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到帮扶中心工作。要注重提高人员素质,制定培训计划,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

4.必须提高社会化程度。工会的帮扶工作要努力实现与政府社会管理体制的有效衔接,要支持和鼓励有关方面和社会力量参与工会帮扶中心的工作,要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协调、沟通、会商、转办机制。要努力做到“两个融入”即:一要把工会帮扶中心建设融入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中,成为社会公共管理体系中的组成部分;二要把工会帮扶工作融入到地方社会帮扶救助体系中,成为重要的依靠力量。

5.必须注重资金使用效益。要把宝贵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在关键处,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一要调整资金的使用结构,加大对技能培训、创业指导、职业介绍等“造血性”帮扶的投入,凸显工会帮扶的特色。二要提高帮扶标准。认真分析困难职工群体困难程度的层次性,制定出科学的帮扶标准,实行分类分层帮扶,开展项目性帮扶,坚决屏弃广覆盖、低标准的做法,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把工会帮扶工作的特色体现出来。

6.必须规范建立档案。各级工会一要按照全总统一要求的标准建立困难职工电子档案,实现信息化、网络化管理;二要坚持依档施助,避免出现关系帮扶、权利帮扶、人情帮扶,随意帮扶。

7.必须强化监督考核。各地工会要切实对本地区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和长远发展负起责来,要制定本地区帮扶中心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标准,强化督促落实、检查考核、分类指导,不断提高当地帮扶中心的规范化水平和整体帮扶能力。

8.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帮扶中心建设一定要因地制宜,要从地情、会情出发,根据人力、财力、物力的情况规划帮扶中心的建设规模。县级帮扶中心建设不搞一刀切,可以单独建立平台,也可以借助政府政务大厅窗口建立平台。地市级帮扶中心工作能够覆盖到全市区的城市,各城区工会不一定再建立区一级帮扶中心,以建立帮扶站(点),作为市帮扶中心延伸机构为宜,避免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要根据本地区困难职工群体最需要、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来确定帮扶工作的内容与模式。(作者单位: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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