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县级供电企业
法律风险评估与防范项目完成
《工人日报》(2008年12月12日 004版)
本报讯 (记者丛民 实习生黄红军 通讯员葛阳)12月4日,泰安电力宁阳供电公司法律风险评估与防范机制建设项目结题会在泰安供电公司召开,这标志着自今年4月启动的全国首家县级供电企业法律风险评估与防范机制建设项目顺利完成。
“该项目经过信息采集、风险点识别、风险指数评估、防范措施制定及实施等阶段的工作,构建起宁阳公司法律风险评估体系。”据泰安供电公司总经理张凡华介绍。

本报讯 (记者丛民 实习生黄红军 通讯员葛阳)12月4日,泰安电力宁阳供电公司法律风险评估与防范机制建设项目结题会在泰安供电公司召开,这标志着自今年4月启动的全国首家县级供电企业法律风险评估与防范机制建设项目顺利完成。
“该项目经过信息采集、风险点识别、风险指数评估、防范措施制定及实施等阶段的工作,构建起宁阳公司法律风险评估体系。”据泰安供电公司总经理张凡华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