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专项行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
两个多月解决40件疑难案件,为22643名农民工讨回欠薪1.2亿元
《工人日报》(2008年12月12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顾威)截至12月4日,仅用两个多月,沈阳市就彻底解决了40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疑难案件,为22643名农民工讨回欠薪1.2亿元。之所以效果如此显著,是因为该市实施了“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
年终岁末,农民工讨要欠薪总会成为热点问题。按照辽宁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沈阳市从9月下旬就开始实施“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此次行动由沈阳市委副书记苏宏章牵头,3位副市长及市总工会主席担任责任领导;市农民工维权中心、建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同时,18个区县(市)及开发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市委、市政府还与区县(市)及开发区签订了责任状。
据介绍,沈阳市委、市政府要求确保农民工工资清欠率达到100%。为落实这一要求,全市各区县(市)及开发区组成了执法检查组,对4950个工地进行地毯式排查,并且边排查,边清欠。对拖欠严重且偿还又不积极的“老赖”,沈阳市各方采取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及媒体曝光等多种办法,攻坚克难,两个多月时间,仅在媒体上曝光的欠薪企业就有16个。
在处理东陵区水晶城工程欠薪案时,施工单位未按期兑现偿还欠薪的承诺,东陵区主管领导立即召开协调会,决定由法院依法介入调查,通过法律程序将所欠农民工的112万元工资存入区维权中心账户。新民市中海药业厂房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27.64万元,因案情比较复杂,新民市委、市政府决定由市财政先期垫付,让农民工满意而归。
另据了解,在排查过程中,全市还初步确认了有生活困难的农民工281人,市区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共支出3.86万元,对农民工进行了生活帮扶、返乡帮扶、医疗帮扶、就学帮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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