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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8年12月11日 星期一

【有话直说】严禁公款买“院士”,只有“建议”还不够

□张东阳
《工人日报》(2008年12月11日 003版)

据12月8日《新京报》报道,2004年起,关制钧夫妇在北京虚构“中国管理科学院”,以评选“院士”为名,收取50余名被害人及其所在单位评审费约284万元。其中,大部分为北京、重庆、山西等省市大型国企高管被骗挪用的公款。如今,骗子落网,公款却难追缴。近日,北京市海淀检察院向所涉11个省市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严格审查国企公款支出。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有些受骗者很清楚这个“中国管理科学院”是个骗人的把戏。他们为何心甘情愿被骗?

想想看,不用自己掏腰包,就可以在名前加一道“院士光环”,以后升职、晋级都能派上用场,何乐而不为呢?毛病似乎出在公款上。

如果从2004年关制钧开始利用“院士”之名骗人算起,一些国企高管用公款所交的高额“评审费”一事已经4年之久,然而,相关部门至今未就这一情况给予明确说明。负责侦办此案的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称,“公款是不能用于个人荣誉的支出的,是贪污、是侵占、是挪用、还是什么?值得进一步研究。”看来,用公款给个人买荣誉的现象,司法机关都不知道应该定个什么性,只能以“建议”的形式,提醒相关单位把好公款支出这道关。可这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呀。

为什么国企的钱可以被高管随意用于个人消费,甚至连自己的文凭和各种荣誉都拿公款埋单?此次海淀检察院发出建议,正是对这种现象的一个警示。

问题是,只有“建议”就够了吗?相关部门不应该尽快从法律上给个说法吗?该退赔的退赔,该处分的处分,该惩罚的惩罚,国企的钱不能让高管们这么糟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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