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调查显示——
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94.3%的职工选择通过正常途径维权
尽管面临经济形势严峻的压力,但企业依法规范劳动用工,使上海市劳动关系呈现和谐良好态势。
上海市总工会日前发布《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情况问卷调查显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主动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意识增强,在劳动合同签订率普遍提高的同时,劳动合同的短期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问卷调查涉及该市19个区县、11个产业(局、集团公司)的300个企业和3000名职工。
合同短期化得到遏制
调查显示,大多数企业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后与职工签订了新版的劳动合同,并将职工的劳动合同期限由一年改为二年或者三年,对符合条件的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调查数据显示,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年及以下期限的仅占18.32%,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期限的占32.05%,三年及以上期限的占16.0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占28.07%。
与2006年底有关数据相比,签订一年及以下期限劳动合同的比例下降9.48%,签订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期限劳动合同的比例上升12.25%,签订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比例上升7.4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例基本持平。
劳动者维权更趋理性
广大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对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解颇深。调查表明,87.30%的职工知道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需要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90.11%的职工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持有应由个人保留的劳动合同文本。
职工依法理性维权意识明显增强。有94.3%的职工表示,如果发生劳动争议,会选择通过正常途径维权。其中,首选找单位协商解决的职工占52.57%,找工会协调的职工占21.83%,寻求企业调委会调解的职工占7.92%,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职工占11.98%。
法定条款得到落实
在被调查企业中,93.86%的企业对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文本进行过修正或者重新修订。从被收集的劳动合同文本看,其中90%的劳动合同文本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重新制定的。
在这些新版的劳动合同文本中,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的占93.77%;明确约定劳动报酬的占83.97%;明确缴纳社会保险的占90.97%;明确载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条款的占92.96%。
合同签订率普遍提高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主动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劳动合同签订率普遍提高。企业调查问卷显示,2008年5月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为98.50%,比2007年12月劳动合同的签订率97.28%提高了1.22个百分点。
职工调查问卷显示,98.03%的职工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只占1.58%,另有0.39%的职工表示不愿意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协商机制取得成效
从调查情况看,企业采用集体协商机制协调劳动关系取得一定成效。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占到被调查企业的71.09%。有56.38%的被调查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通过集体协商,完善了对企业收入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机制,提高了职工劳动福利待遇,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职工问卷调查显示,有95.21%的职工所在单位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有97.28%的职工所在单位能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有64.37%的职工享受过带薪年休假,有84.44%的职工近三年中分别增加工资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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