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性地用好党政赋予的资源和手段
辽宁工会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本报讯 (记者顾威)省委、省政府将棚户区困难群众帮困资金交由辽宁省总工会发放,省总工会抓住这一契机,瞄准这一特殊困难群体,建立起帮扶长效机制。辽宁省工会创造性地用好党政赋予的资源和手段,为困难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得到了党政高度赞扬,同时也得到了更大力度的工作支持。
近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在有关民生及保障职工生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赋予工会许多资源和手段,如将棚户区困难群众帮困资金发放、每年安置下岗职工20万、困难职工帮扶、职工培训、冬季取暖生活困难居民情况调查、组织对《劳动法》落实情况检查及省委工会工作会议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等工作,交由工会牵头去做。
对党政赋予的这些资源和手段,辽宁省总高度重视,每项工作都全力做好。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王俊莲说,我们要善于把党政重视和支持工会工作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促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工作优势。
从2005年开始,辽宁省对5万平方米以上的集中连片的980万平方米棚户区进行改造。2005年9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将棚户区困难群众帮困资金交由辽宁省总工会发放。接到任务后,辽宁省总组织各市和城区工会与街道、社区工会干部一起,对回迁困难户进行地毯式入户调查,了解每一户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及帮扶需求;并先行在铁岭市进行资金发放试点;又在省总工会成立专门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该项工作。截止今年10月,已分三次累计下拨资金6200.55万元,用于帮助交纳采暖费、购买桌椅等生活用品,共救助棚改困难群众9.7万户,涉及24万人。
辽宁是一个在走向振兴中体制创新、结构调整等任务繁重的工业大省,就业压力非常大。从2004年开始,省政府委托工会每年帮助安置下岗职工20万。在基本没有工会自身安置资源的情况下,辽宁省总工会千方百计挖掘社会资源,积极探索出“培训安置一体化”、“扶持创业带头人”、“创办再就业安置基地”、“开辟国内外就业市场”、建立小额贷款等多种办法,5年来,共“实名制”安置下岗职工1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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