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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8年12月04日 星期一

青岛困难学生救助 每年最高1500元

《工人日报》(2008年12月04日 005版)

本报讯 (记者杨明清)青岛市日前在公布了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后,全市近2000户低保和低保边缘大学生家庭进行了申请,困难大学生家庭申请临时救助的标准正式统一,国家统招全日制高校困难学生救助每年最高1500元。

《青岛市城市居民临时困难救助制度及补充规定实施细则》规定,本市城镇居民或城镇、农村居民混合家庭中的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子女,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升入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且一年内未获得其他救助的可申请临时困难救助,每户每年救助款不超过1500元。低保家庭中的残疾大学生在校期间,当年得到残联机构救助不满1500元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但残联机构救助与临时救助总金额全年不超过1500元。据了解,凡是参加普通高考被国家统招计划录取的全日制高校大学生,家庭属于低保或低保边缘的均可申领救助金;研究生、自考生等则不在救助范围。

记者获悉,青岛有关部门正在对近2000户困难大学生家庭临时救助的申请进行重新审核,凡是符合条件的将发放救助金,而那些符合救助条件还未申请救助的可继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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