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环境污染责任险获赔
《工人日报》(2008年12月02日 003版)
本报北京12月1日电 (记者王冬梅)记者今天从环境保护部获悉,全国首例因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而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至120多户村民投诉的案件,在不到10天内得到妥善处理,受害村民获得赔偿。
据环境保护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湖南省在今年开展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中,将18家化工、有色、钢铁等环境污染风险较大的企业列为重点。其中农药生产企业——株洲昊华公司于7月31日购买了平安保险公司“污染事故”赔偿险,投保额为4.08万元。2008年9月28日该企业发生氯化氢气体泄漏事件,污染了附近村民的菜田。事后,企业对上门要求索赔的一些村民进行了赔偿,但事后仍有120多户周边村民找到企业提出索赔。于是,企业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将情况报告了平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立即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经过实地查勘,查证了氯化氢气体泄漏引起的污染损害事实,确定了企业对污染事件负有责任和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依据《环境污染责任险》条款与村民们达成赔偿协议,如期将1.1万元赔款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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