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谈阔论】让公共图书馆名副其实
我们常常说“公共图书馆”,但是图书馆的公共性其实有着严格的定义和标准,它应该包含着公益、公开和公平的原则。公益指图书馆的性质不以赢利和创收为目的,意味着免费为社会公众服务;公开和公平是指图书馆应向社会公开,并一视同仁地为读者服务,不因身份地位不同而给予差别待遇。我国公共图书馆的现有体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脱胎于前苏联模式,严格地衡量,尚不能达到公共性的标准。
目前,读者到一些公共图书馆借阅图书须办证,除了交纳不菲的押金外,每年还须支付数额不等的年费或者文献保护费等名目不同的额外费用,这与图书馆的公益性格格不入。从单位性质上分析,图书馆属于“事业单位”,可是财政除了全额拨款用于日常维护费外,图书馆员工的福利、奖金等,则自行筹款解决,这样就导致了图书馆的创收行为,而向读者收费则成为了最常用的手段。“创收”让公共的含义名实不符,增加了读者的负担,破坏了图书馆的公益形象。一些图书馆员工奖金、福利非常优厚,尝到了甜头后又将创收的触角延伸到其他方面,公益性更是荡然无存。笔者所在地方的图书馆,还曾利用门前广场和馆区,临时租赁出去从事商业活动,后因社会反响较大、图书馆形象严重受损,被有关部门紧急叫停。可见,如此创收影响之坏、贻害之深。
随着时代发展,旧体制不断受到新观念的冲击,已经有意识到此矛盾的地方图书馆率先迈出了彻底免费的艰难步伐。比如,江苏省吴江市图书馆新馆开放时,向市民承诺借书“免费”,取消了以往一张借书证收取的20元年费。结果,4个月后,该馆流通证由三四千张增加到九千张左右。2007年7月,深圳图书馆也实行了免费制度。今年,国家图书馆、首都图书馆纷纷踏入“免费”的行列。然而,免费图书馆显得还是另类和孤独,大部分的城市图书馆依然如故。究其原因,有的城市的图书馆年费甚至已经纳入了地区财政收入项目之中,要主动放弃这一笔固定收入非常困难。但是,从长远来看,免费势在必行,这是公共图书馆回归公益性的必然要求,小集体的个别利益应该让位于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效益应该高于经济效益成为图书馆首要追求目标。
与是否实行公益、免费借阅不同的是,公开公平是图书馆更容易忽略的问题。据学者分析,我国图书馆的服务模式存在着“精英化”的痼疾,习惯于主要为当政者服务、为机关服务,却往往忽视普通民众的需求。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意识薄弱、服务态度冷漠生硬、服务水平较低,习惯于管理读者而不是服务读者。以笔者经常去的某市立图书馆为例,想要借阅的图书网上查询有,但就是找不到,居然发生一套《红楼梦》都无法完整凑齐的咄咄怪事。质疑管理员,她却指责说是因为读者素质太差,胡乱摆放,所以找不着。有时查询过期报刊,也多方推诿,设置种种障碍,或干脆推说无法找到了事——相信同类遭遇很多读者都曾经历过。另外,查询一些古籍文献,则有更严格的“门槛”,必须出示文化单位的证件才能办理。然而,即使是文化界人士也不是都能如愿,一位北大中文系教授为借阅善本与其地图书馆交涉半年而不得,就曾经成为网络上的热门话题。有的图书馆更是巧妙地将资料查询与高额收费捆绑起来,更严重地背离了图书馆应侧重于服务的理念。
图书馆收费固然能提高员工待遇,但却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失去了应有的形象,无法得到市民的尊重与认同;图书馆差别化服务模式固然省却了许多“麻烦”,却抛弃了其应该承担的社会功能。旧的体制和模式显然严重束缚了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亟待改革,以更好地为读者服务,当务之急是让公共图书馆真正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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