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优先培训返乡民工
《工人日报》(2008年11月22日 002版)
据新华社合肥11月21日电(记者杨玉华)针对沿海及一些地区企业停产、转产,导致一定数量的农民工返乡,安徽省要求各地建立农民工返乡旬报制度,并适当增加今年“阳光工程”培训指标,优先用于培训返乡民工,为其提供再就业和创业支持。
安徽省农委日前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农委对返乡农民工情况进行摸底登记,掌握情况和趋势,了解数量和分布,以及各自的特长、想法、要求等基本情况,及时掌握农民工返乡动态信息,并建立省、市、县农民工返乡情况旬报制度。在此基础上,切实为返乡民工提供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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