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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8年11月18日 星期一

调剂资金 发放补助 开展服务

青岛:备好预案应对突发失业

《工人日报》(2008年11月18日 007版)

本报讯 (记者杨明清)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出台了《青岛市突发失业预警应急预案》。如果用人单位出现突发事件导致失业人员异常增加,劳动保障部门将启动应急预案并协调相关部门调剂资金,用于安置失业人员、发放补助。

该应急预案依据突发失业问题、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和Ⅲ级(一般)三个预警级别。其中Ⅰ级定义为:因突发原因导致某个地区、某个行业或产业,多个企业关闭破产造成2000人以上失业或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企业职工总数60%以上;单个企业关闭破产造成1000人以上失业或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一次性裁员500人以上引起失业人员大规模上访。而Ⅱ级、Ⅲ级也都在企业关闭破产导致裁员等方面有明确的定义。

突发失业预警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国企改革资金中调剂资金,用于突发失业事件时人员安置、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和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对集中产生的大量失业人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会开展积极、主动的就业服务工作。

同时,相关部门还将加强对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帮助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指导失业人员根据当前的就业形势和自身的条件选择职业。对就业困难的人员,劳动保障部门会及时落实就业援助等扶持政策,帮助他们尽快就业,对经多次求职仍未实现就业的,给予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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