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越来越成为信息传播重要载体的时代,网络空间因为发言者享有平等和相对自由的话语权而成为公众舆论的最大聚集地。然而,一些不负责或缺乏基本道德的言论,却严重危害到了社会稳定。“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寄希望于靠法律的力量约束或构建网络道德,将是一件令人悲哀的事情
【特别报道】“慎独”:网络道德的救赎
10月26日,山东费县公安局拘留了4名传播谣言的嫌疑人,引起中央媒体及众多地方媒体的特别关注。这4人之所以成为关注焦点,起因于他们在网上传播的“剧毒花生吃死人”事件。
事情要追溯到1个月前。
9月13日,在某贴吧里,忽然出现了以《比三鹿牛奶更恐怖的是费县许家崖的剧毒花生》为题的帖子,称“费县许家崖搞拆迁的老姜刨花生后十指溃烂,生不如死,挂了一星期吊瓶。”随即,有人跟帖:“一家四口,刨花生时吃了些,结果全部中毒而死。”在此主帖后,跟帖数量大增。很快,“剧毒花生吃死人”的传言在整个临沂地区闹得沸沸扬扬。
通过有关部门的立案调查,表明有关传闻均系造谣:“许家崖镇搞拆迁的老姜”是虚构人物,而周围姓姜的114人中均无剧毒花生致病致死情况发生;全县25家医疗卫生单位自8月20日刨收花生以来均未接收过因食用花生中毒的就诊者;费县公安机关也没有收到此类警情;经对费县花生样品检测,均未检出农药残留。
有关部门立即调查散布谣言的网民,并拘留了4名嫌疑人。
一位谣言散布者向媒体表示:“因为无聊跟的帖子,当时喝点儿酒晕头转向,看见别人这么说,就跟了帖子……没想到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
在网络越来越成为信息传播重要载体的时代,网络空间因为发言者享有平等和相对自由的话语权而成为公众舆论的最大聚集地。然而,一些不负责或缺乏基本道德的言论,却严重危害到了社会稳定。人们惊呼:网络言论尤可畏。
网络言论尤可畏
11月,一部新的法律在韩国开始实施——《崔真实法》,即《信息通信网法修正案》,是把韩国自2002年开始推动的网络实名制(限制性本人确认制)予以法律强化。
韩国著名女星崔真实的自杀事件,推动了限制网络言论法律的出台。
10月2日凌晨,年仅40岁的韩国女星崔真实自缢身亡。很多人相信,崔真实的自杀跟网络传言她放贷给好友安在焕,并导致安在焕不堪高利贷重负而于一个月前自焚有关。
“网络谣言”一时间成为众矢之的。韩国政府和执政党决定颁布《崔真实法》,以实名的方式控制网络不实言论的泛滥。
就在《崔真实法》加紧研究制定之时,变性艺人张彩苑、同性恋艺人金智厚也因网上的“人言可畏”相继自杀。
正当韩国政府、明星和民众因网络谣言而头疼之时,中国的网民们也正为一位政法大学教授被杀而吵得沸沸扬扬。
10月28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程春明在上课前,被冲入教室的大四学生付某用菜刀砍死。很快,就有所谓“知情学生”在网上发帖,称程春明曾与付某的女友保持暧昧关系,因此付怀恨在心砍杀教授。还有跟帖公布该女生姓名,宣称付某有心理疾病。有媒体报道,付某的“女友”已被警方询问。
对此,许多网民予以回击,通过转帖付某的博客、生活照片、网络留言等,证明付某是一个性格开朗的人,而且没有发现“绯闻女友”的蛛丝马迹。更有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站出来,通过各种BBS发表言论,捍卫学校和死亡教授的名誉。
这种对他人观点进行反驳,提出不同意见的网络行为被称为:“网络拍砖”。在许多公众论坛和个人博客上,常可以看到网民对一些不良现象的抨击,有理性的说教,也有偏激的挖苦、讽刺,乃至人身攻击,于是又会遭到另外一群网民的反驳。
在网络上,人们可以天马行空想说就说。但虚拟空间也让人在敢于表达的同时,释放了某些出离道德的欲望。有人展示才华,有人喜欢“出口成脏”,有人以暴露他人隐私为乐……面对网络言论这柄“双刃剑”,我们该怎么办?
网络实名制的争论
不可否认,近年来,网络起到愈来愈大的舆论监督作用。正因如此,更多网民将其作为指导生活及维权的平台。某家装监督站的工作人员称,现在许多网民投诉家装问题,都到人气较旺的家装网上投诉,这种传播效果非常好,被投诉商家为顾及名声,往往会尽快将问题解决,促进了家装市场的规范。
然而,网络的虚拟与非限制性,使许多网民对以辱骂或人身攻击的方式进行“拍砖”已习以为常。据记者调查了解,网民之所以热衷“拍砖”,一方面希望通过网络给当事人施加舆论压力,另一方面则是一吐为快,发泄情绪,其中不乏个别网民为泄私愤恶意中伤。一位网友告诉记者,在网上发表言论很自由,爱怎么骂就怎么骂,骂了以后心里不仅痛快,帖子的人气数也提高了,“反正没人知道我是谁,网上行为不代表现实。”
从“虐猫”事件、“铜须门”事件,到“艳照门”事件,从网络追杀、网络流言,到人肉搜索等网络行为,网络形象褒贬不一。有社会学专家认为,隐蔽身份的发言方式使人们脱离了道德约束,导致网络谣言、人身攻击等不负责行为成为潮流。
从年初开始,要求网络实名制的声音逐渐增强。
“实名制将是一个非常有效的约束手段。”一直呼吁网络运营商和网民应承担社会责任的全国人大代表王晶,不久前收到了来自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一封正式复函,对其提出的“互联网有限网络实名管理办法”的议案明确答复:“实现有限网络实名制管理将是未来中国互联网健康发展的方向。”
有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支持王晶的观点,并希望通过立法规范网络行为。“互联网管理立法工作一定要加强。”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武警总队队长孙玉义认为,网络上海量的信息,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人们的思维和行为,如果没有法律的制约,后果不容乐观。
对于网络实名制,反对的声音也颇高。许多反对者表示,实名制违背了网络的自由精神。“如果实行网络实名制,就会影响网民的自由表达。”中国人民大学陈力丹教授认为,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产生的主要原因并不在于“匿名”,而是在于网络发言者的素质不高。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目前,许多国家对于网络言论的立法屡见不鲜。
德国通过体系完备的成文法对网络言论予以监管和保护,2002年1月通过的《电信服务数据保护法》,规定公民在一定的限度内行使网络言论自由,合理使用网络信息;一向以严厉的法律规范公民行为而著称的新加坡,通过严密细致的立法,规定了网络言论的表达与传播,并且通过专门的执法机构审查网络言论;而在美国,法律对网络言论的保护大于限制,其颁布的《计算机安全法》,主要明确规定了政府部门在面对信息安全威胁的情况下所要承担的责任,《电子通信隐私法》则旨在保护个人隐私,防止网络言论传播行为对个人隐私的侵犯。
虽然网络实名制的呼声日益强劲,但通过立法手段实现网络实名的国家还非常少。
“只要在网上活动过,就会留下蛛丝马迹,如果要找肯定能找到,实名与否差别不大。”一位资深网站编辑表示,在现有的技术手段下,如果一个人在网上发表过不当言论,有关部门有许多手段可以追查到始作俑者的真实身份。
事实上,我国也已有许多类似实名制的做法,比如在网吧上网,必须出示身份证,未成年人不得入内;一些网络游戏也要有身份证才能登录;一些婚恋和交友网站、网络银行等商业网站,也需要真实的身份验证,方可达成交易。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于编造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恐怖信息依然故意传播的行为,将予以惩罚,这些法律同样适用于网络谣言。
记者采访的许多专家都认为,“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寄希望于依靠法律约束或构建网络道德,将是一件令人悲哀的事情。
早在《礼记·中庸》中便有“慎独”的观点,即一个人在无人监督的时候,依然应谨慎地对待自己的言行,不做有违道德的行为,保持和守护“自我”道德本性。有社会学专家表示,树立“慎独”意识,遵守公共道德,对自己的言论负责,这才是网民亟须提高的修养。
据了解,从明年开始,韩国小学将在二年级增设“网络礼仪课”,教育孩子如何善意留言和应对网络暴力。还网络一个清净,韩国寄望于下一代。而我国的网络礼仪教育,是不是也应从现在做起?在网民中培养“慎独”意识,救赎我们的网络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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