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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8年11月03日 星期一

海南“阳光工程”将公示医患信息

公示平均每张处方费用、平均每门诊人次费用、平均每住院人次费用等

《工人日报》(2008年11月03日 003版)

本报讯(记者赖志凯 实习生黎何兴)为了充分尊重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海南省将于今年底实施全省二级以上医院信息公示的“阳光工程”,规定该省二级医院每年1次、三级医院每半年1次上报患者平均住院日、治愈好转率、平均每张处方费用、平均每门诊人次费用、平均每住院人次费用等。这是记者近日从海南省卫生厅了解到的。

据该省卫生厅厅长白志勤介绍,为有效解决当前医疗卫生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到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省卫生厅借鉴国外第三方医院评价的模式,结合实际情况,成立医院评鉴暨医疗质量监管中心,对全省各级各类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进行评价督查,并负责编制、修订全省医院评鉴、医疗质量评价标准与细则。

同时,为了充分尊重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该省将实施医患信息公示的“阳光工程”。即规定海南省二级医院每年1次、三级医院每半年1次上报平均住院日,治愈好转率,平均每张处方费用,平均每门诊人次费用,平均每住院人次费用,药品费用比率,单病种质量控制例数和费用,日间手术病种、例数及费用等8项主要数据,再按各医院的实绩,进行排序并通过新闻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另有12项专业技术指标将在行业内公布。

据介绍,对虚报、瞒报的医院,一经查证属实将追究领导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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