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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8年10月29日 星期一

【社评】打造食品安全 “无缝”监管网

我们期待,随着食品安全“无缝”监管网的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漏洞、渎职及一些人质疑的“潜规则”会无处遁形,食品生产企业的良知与社会责任也会在法律的强大约束下逐步确立。最终将有助于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本报评论员 郭振纲
《工人日报》(2008年10月29日 003版)

10月23日,食品安全法草案第三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余波未平的三鹿奶粉事件让这部本就备受关注的法律草案,更成为公众密切关注的焦点。据报道,此次修改的重点是如何从法律制度上预防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问题,主要集中在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和摊贩的管理、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食品召回制度、食品检验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八个方面。此外,草案还增加了“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条文。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从来都是民生大事。一段时间以来,有关食品安全的负面事件不时发生,公众热切期盼通过严格和负责任的监管堵塞漏洞,让广大百姓吃得放心、吃得安心。为此,仅仅停留于以往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做法,仅仅制定几条应急措施或办法,已远远不够。现在迫切需要的是打造一个长久的、牢固的、经得住考验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通过立法打造一张“无缝”的食品安全监管网。

打造这张监管网,首先要制定出一部全面、有操作性、能够适应社会发展、有强制力和执行力的食品安全法。从三鹿奶粉事件的调查中,人们发现我国目前的食品监管存在一些制度脱节和执行力不强的问题。如食品监管链条断裂,食品监管存在“九龙治水”现象,食品准入制度不严密,免检存在漏洞,食品安全标准低等等。要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必须有针对性地修补上述制度缺陷,打造一个对食品安全实行全程监督管理的法律制度。

有了完善的法律制度,还必须强化执行力。如要实行职责明确的监管制度,既要避免“九龙治水”下的“谁都有权、谁都无责”的问题,又要防止和避免因监管链条不完整而导致的监管缺失问题。要明确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条块职责明确、相互配合不得推诿”的管理体系。要建立动态纠偏和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发现问题的部门,除自身依法管理外,还应及时将信息转递其它相关部门并明确处理的信息反馈。哪个部门出了问题,追究哪个部门的责任。再有,还要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的检测和评估等。

此外,必须建立监督和预防机制。在完善行政监督、行政监察的同时,特别要强化群众举报监督制度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制度,建立对举报和监督的反应程序,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及时处理、及时预防”。

我们期待,随着食品安全“无缝”监管网的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漏洞、渎职及一些人质疑的“潜规则”会无处遁形,食品生产企业的良知与社会责任也会在法律的强大约束下逐步确立。最终将有助于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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