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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8年10月19日 星期一

【代表心语】切实维权,快乐工作

□本报记者 丁国元
《工人日报》(2008年10月19日 006版)

正在举行的中国工会十五大上,有关“体面劳动”的话题,成为代表们谈论的焦点之一。许多代表都表示:尊重劳动、尊重职工是构建和谐企业的必备前提,同时也需要工会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唐细毛代表是北京奥运会火炬手、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他说,实现体面劳动需要工会真正“硬”起来,并善于协调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关系。唐细毛所在的顺大运动用品有限公司通过协商确定,限制各班组无序加班,职工上下班距离规定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规定早8时上班,7时30分前职工不得刷卡进厂;下午17时下班,17时30分前职工必须刷卡离厂。如有违反不是处 罚职工,而是厂方按每半小时付给职工1小时工资加班费。如需加班也要通知工会,并确保职工每周至少休息1天。人性化的企业管理,使职工利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护。

“我们的口号是‘2008年快乐工作’”。在沃尔玛一家门店任兼职工会主席的王亚云代表介绍说,在工会监督协调下,来打零工的在校学生也能享受最低工资保障。一些初入职场的年轻人有困难就来工会寻求帮助,工会为他们解决急需的临时住所等难题,让他们工作得有“面子”、有尊严。

“我们公司工会成立之前,员工常有一些待遇方面的抱怨。工会成立后,致力于协调劳动关系,保障职工能够得到体面的工资,也就是说‘职工的付出与所得成正比’”。太古飞机工程公司工会主席庄海滨代表说,现在公司没有定额、没有工时考核,只是要求质量必须达标。职工发现质量问题主动改正就不处罚。年底,职工可以和高管一样得到相当数额的货币的奖励。职工们感到有尊严,企业的社会评价很高,订单也就很多。双方的利益都实现了最大化,企业也就和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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