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亮出维权旗帜,到夯实组织基础,再到构建法律体系,深圳工会几十年的实践印证了工会维权观
维权必须走在依法科学的轨道上
本报北京10月18日电 (记者王娇萍)“维权,主动依法科学地维权,是工会切实担负起历史使命的关键。”工会十五大代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许德森表示,改革开放30年来,深圳工会从鲜明地亮出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者的身份,到探索“小三级”网络夯实维权组织基础,再到构建机制和法律体系实现维权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这一探索路径印证了只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工会工作之路才能越走越宽广。
身处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深圳工会最先感受到劳动关系市场化给工会工作带来的挑战,早在上世纪80年代,便开始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探索。90年代,深圳蛇口和宝安工会工作经验经全国总工会总结推广后,在全国工会中产生了积极影响。
“目前,工会维权任务繁重并有相当的难度,构建起劳动法律体系,在法律上明确劳资双方的责、权、利,便显得至关重要。”许德森说,市总充分借助深圳拥有特区立法权和较大市立法权的优势,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利益和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有效推进了工会维权的法制化、规范化。
今年8月1日,《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正式实施;9月24日,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正式通过,这是全国第一部有关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特区法规。目前,《深圳市集体谈判条例》已列入了市人大的立法计划,有望在年底进入立法程序,力争在明年出台。
不过许德森认为,依法维权还需创新思路,要善于整合资源,走社会化的路子。
今年4月,深圳市总工会投入300万元,向全社会公开招标遴选了7家律师事务所,委托专业律师事务所代理市总指定的500起具代表性和有一定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参与110多家集体合同的谈判工作。
“向社会购买法律服务,为依法维权搭建了社会化平台。” 许德森介绍,今年9月,深圳市总向120家包括世界500强企业在内的大企业发出开展集体谈判要约,目前进展良好,很大程度上便得益于社会法律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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