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文明雕刻 美丽气质
本报记者 吴铎思
《工人日报》(2008年10月19日 001版)
许多到过厦门的游客,会情不自禁地“恋上”厦门。
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整洁的街道、优美的环境、有序的交通、热心的市民……文明,是这座美丽城市的内在灵魂,而永不止步的文明创建,才成就了厦门这一美丽的气质。
从2005年10月荣获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的那一刻起,厦门市委市政府就清醒地认识到,“创建文明城市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逗号、没有句号”。
为了实现新目标,厦门不断创新,全方位探索建设文明城市的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健全领导责任机制、经费投入机制、社会参与机制、点评考核机制、指数监测机制等,促进文明创建活动的制度化、社会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创建文明城市不是让别人看的,而是真正让老百姓得实惠的。”厦门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一项民心工程,着眼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住房、就医、就学、就业等利益问题。
在全国率先推出社会保障性住房,把占城镇人口50%的低中收入人群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为破解“就医难”,在全国率先实施了覆盖老年人、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的城乡一体化全民医保,55万农民工纳入医疗保险,建筑和矿山等行业的16万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为破解“就学难”,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和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借读费,优化教育资源,让全体市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享受到公平的教育……
(下转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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