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群
《工人日报》(2008年10月13日 007版)

10月8日,福州市有关执法部门依法拆除位于仓山区盖山镇吴凤村的10幢违法建筑楼群。
据介绍,去年下半年以来,吴凤村东社自然村“老人会”在没有取得任何审批情况下,按“每两个村民一套、自筹资金、自请工程队”的方式,组织村民非法集资1000多万元,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20余亩,拟建4万平方米的10幢居住楼,截至目前已建成近3万平方米。这是该市近50年来规模最大的违法建筑群。
新华社记者 来建强 摄


10月8日,福州市有关执法部门依法拆除位于仓山区盖山镇吴凤村的10幢违法建筑楼群。
据介绍,去年下半年以来,吴凤村东社自然村“老人会”在没有取得任何审批情况下,按“每两个村民一套、自筹资金、自请工程队”的方式,组织村民非法集资1000多万元,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20余亩,拟建4万平方米的10幢居住楼,截至目前已建成近3万平方米。这是该市近50年来规模最大的违法建筑群。
新华社记者 来建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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