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安法院 为 22 名四川农民工讨薪 6 万元
《工人日报》(2008年10月13日 006版)
本报讯 日前,来自四川地震灾区的 22 名农民工从福建省南安市法院执行庭领取了总计 61495 元工资款。
去年11月,来自四川古蔺县的唐怀宗等 22 名农民工到福州利群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厂房工程做油漆喷涂工作。今年 1 月,经过了两个多月的辛勤劳作,完工后却发现承建公司已人去楼空。
农民工们立即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申诉,仲裁委依法作出利群建筑工程公司先行给付农民工工资款61495 元的裁决。裁决生效后,农民工们向南安市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考虑到申请执行的都是外来农民工,尽管被执行人远在 200 多公里外的福州市,南安法院执行庭还是决定立即行动。当执行人员到福州后发现,“福州利群建筑工程公司”已改名为“福州市力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后,为了尽快为农民工讨回工资款,又立即向院里汇报,让一名执行人员办好相关法律手续后赶到福州,最终通过银行划拨执结了此案。
事后,法院执行人员说,这笔款虽然不多,但对每个农民工的家庭来说却很重要,只要能给农民工追回工资款,工作再辛苦他们也要去做。
(陈绵绵 蔡宗谋 傅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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