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陈曦
我国正从商标注册大国迈向商标品牌强国,完成这场跨越,需要法律“长牙带刺”、监管“收紧缰绳”,更需要每个经营主体对规则多一些敬畏、对品质多一些执着、对消费者多一些真诚。
据澎湃新闻报道,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6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商标法修订草案将提请继续审议。6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在回答关于“心机商标”的问题时表示,有的企业在商标注册、使用上煞费苦心,将商标作为误导消费者的“套路工具”,为加大打击力度,这次商标法修改拟作出“严把审查注册关”“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规定。
一般情况下,正常的商标是用于识别和区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目的是将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然而,一些商家将笼统的描述性词汇注册为商标,再将其与商品名称、广告语组合展示,刻意模糊商标与产品特性的界限,进而影响一些消费者的消费决策。“心机商标”的称谓由此而来。
近年来,从原料是猪肉的“‘一品牛’肉干”,到功率只有22W的“‘120W’充电器”,再到没有奇迹发生的“‘三分钟奇迹’护发素”,种种“心机商标”让消费者对一些商品的原料、功能、容量、生产方式等产生误解和混淆。有的商家还在包装上以大字突出“心机商标”,将“商标声明”“免责声明”用极小字体在隐蔽位置标注。
“心机商标”乱象中,企业通过拆分词汇规避商标注册限制,利用消费者的阅读习惯玩“文字游戏”“障眼法”,其行为扰乱了商标管理秩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同时,可能构成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
此类行径屡禁不止,一方面,当部分企业靠“擦边球”“小聪明”获利,难免有其他企业跟风效仿;另一方面,由于灰色收益远高于违法成本,个别企业被指违规后仍公然销售相关产品,或是“暂避风头”后故技重施。
为打击“心机商标”,有关部门从规范商标注册、加强使用管理等方面,持续完善审查规则、强化执法联动、开展专项整治。2023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驳回超127万件易误导消费者的“心机商标”申请。截至今年4月,该局已对3351件依规注册但使用中存在严重误导行为的商标宣告无效。
此番商标法的修订,有望进一步堵住规则漏洞,提升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比如,在商标注册环节,不论是明知标志带有欺骗性却仍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人,还是不符合商标注册条件却准予注册的公职人员,均要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处罚;在商标使用环节,鼓励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对于“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除了责令限期改正外,还会视情况处以经济罚款。
一段时间以来,商标成为一些企业恶性竞争、争夺注意力的重要工具。一些企业“傍名牌”“搭便车”,通过增减笔画、更换偏旁等方式注册与知名商标近似的标识;有的企业“谁红蹭谁”,瞄准广为人知的网络热词、品牌名称、人物姓名,将其抢先注册为商标……种种乱象不仅会动摇消费者对商标标识的认可,还会侵蚀市场信任根基、拉高交易成本。针对这些问题,商标法修改也做出了进一步规制,相关条款及时回应了群众期待。
规范商标注册与使用,除了以良法引领善治,未来还可从引入智能筛查、强化信用约束、夯实平台责任等方面下功夫。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企业一味钻营旁门左道,短期内或许能提升销量,长远看却必然输掉口碑、损耗信任。市场终会褒扬深耕者,也会惩戒投机者。某些企业与其在商标上“瞎琢磨”,不如沉下心打磨产品、提升服务,以优良品质和诚信经营赢得市场。
商标是企业商誉的载体,不是消费欺诈的工具。如今,我国正从商标注册大国迈向商标品牌强国,完成这场跨越,需要法律“长牙带刺”、监管“收紧缰绳”,更需要每个经营主体对规则多一些敬畏、对品质多一些执着、对消费者多一些真诚。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