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华)长期以来,职业技能评价标准主要由政府主导制定,企业作为用人主体反而话语权有限,这种模式在技术迭代迅速的数字经济领域日益显现出局限性。近日,安徽省人社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数字技能人才评价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破解数字技能评价与产业衔接不紧、申报条件受限、评价方式单一等痛点,推出系统性改革举措,加快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精准高效的数字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通知》明确,进一步赋予企业自主评价权,扩大企业自主评价覆盖面。指导数字领域大中型企业建立内部评价制度、专家队伍和评价体系。鼓励已开展自主评价的企业拓展评价工种,将新职业、新技术纳入评价范围。对新技术新产品催生的新兴技能岗位,支持企业申报新职业、新工种。
《通知》指出,持有国际国内认可度高的数字领域大型企业自行颁发的企业内部技术技能证书的人员,可按专业或工种对应原则申报参加数字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行理论科目免试,成绩按“合格”认定。
《通知》特别强调发挥链主企业辐射带动作用。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链主企业,可备案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申报成为“产教评”技能培训生态链链主企业,面向产业链内企业提供评价服务,打造企业技能人才证书品牌。同时,鼓励链主企业牵头发起数字技能人才评价联盟,联合链内企业和院校开发适配产业需求的评价题库,共同组建命题考评队伍,共享链内企业实训场地设施设备资源。
安徽省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链主企业的介入使得评价结果具备了在产业链层面的流通价值。链主企业认证的技能等级,被整条供应链认可,将有助于人才在产业链中的流动与成长,也有助于激发整条产业链的创新活力。
据了解,在数字领域,技术路线多元、岗位分工精细、新兴岗位频出。为此,安徽省较早提出,“创新数字研发专技人才和数字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向数字企业主体放权,为数字经济人才松绑”。
“只有身处产业变革最前沿的企业清楚什么样的人‘好用’、什么样的能力‘管用’。”安徽省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出台数字技能人才评价新举措,希望能够引导企业不再只是人才的使用者,更是人才的“定义者”和“认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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