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客户端 罗筱晓
9月5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于9月8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届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拟提请本次常委会二次审议。
2025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发言人介绍,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城乡社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有关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二是完善监测报告制度,明确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机制和监测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加强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负责应对工作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总结应急处置工作,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四是进一步明确本法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之间的适用关系。
发言人表示,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修改:一是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明确“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机制”。二是增加规定,国家建立跨部门、跨地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联动监测和信息共享。三是明确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应当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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