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计算年假天数时“累计工作时间”怎么确定?

来源:北方网
2025-06-18 14:08

津云新闻记者 张雅妮

《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靳**”留言:我在2006年5月参加工作,2007年11月到了现在的单位,请问我的工龄和年假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滨海新区政府回复: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依据如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4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责任编辑:王姗

媒体矩阵


  • 全国总工会微信

  • 工人日报客户端

  • 中工网微信
           

  • 中工网微博
           

  • 中工网抖音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全国总工会
微信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