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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藏自治区干部职工赴全国总工会(厦门)安养中心自费疗休养享受相关政策的通知

来源:中工网
2025-04-27 17:28

各市(地)总工会(工会办事处)、区(中)直各产业(系统、企业)工会、区(中)直各单位机关工会:

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正关于工会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自治区总工会主动适应新时代职工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助力提高职工生活品质,主动对接全国总工会与兄弟省市疗休养院优质资源,力求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近期,西藏自治区总工会与全国总工会(厦门)安养中心共同签订了西藏职工自费疗休养《订房协议书》,给予西藏职工特殊的自费疗休养优惠政策。协议规定,西藏职工赴全国总工会(厦门)安养中心自费疗休养时,淡季(每年1-3月份)入住标准为220元/间/晚,旺季(每年4-12月份)入住标准为280元/间/晚,并在此基础上免收15%的房价服务费。

基于以上优惠,全区干部职工在开展自费疗休养时由各级工会提供《职工自费疗休养预订申请单》即可入住,全国总工会(厦门)安养中心将为西藏职工提供中医调理、健康管理、文化体验等特色服务。

若有订房需求,请提前15天与全总(厦门)安养中心联系。联系人:陈志华13559238500。

附件:职工自费疗休养预订申请单.doc

联系人:唐春艳17307470637

西藏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

责任编辑:张苇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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