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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保险“上保险” 保费豁免减风险

专家提醒:保费豁免非万能 父母作为投保人建议附加投保人豁免

来源:广州日报
2024-05-10 10:59

原标题:给保险“上保险” 保费豁免减风险(主题)

专家提醒:保费豁免非万能 父母作为投保人建议附加投保人豁免(副题)

理财档案

近日,郑女士不幸确诊为急性心肌梗死,保险公司根据合同条款,赔付其重大疾病保险金、前10年关爱保险金合计455万元,同时豁免了其为孩子投保的儿童重疾险剩余16期保费。这个赔付过程,郑女士很庆幸当年买保险时候附加购买了豁免保障。“随着保障功能的升级完善,不仅被保人可以享受保费豁免,连投保人也可以选择相应的豁免保障。这可以说给家庭上了‘双保险’!”郑女士说。

保费豁免在业内也被称为给保险“上保险”,是分散家庭风险的有效手段之一。不过,需要提醒的是,豁免保障也并非万能的,是否附加保费豁免,须从个人需求和经济能力出发,理性思考之后再作决定。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冬芹

夫妻互保为家庭上“双保险”

2014年,张女士在某保险公司先后为自己投保了多款重大疾病保险。最近,张女士确诊子宫颈上皮内瘤变3级,理赔申请提交当天,保险公司便做出了给付张女士轻度疾病保险金73万元,豁免重大疾病保险剩余25期保费62.5万元的理赔结论。

像张女士这类情况,就属于保费豁免中的被保人豁免。被保人豁免是指在缴费期间,如果被保险人发生合同中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后(如轻症、中症),则在赔付后,主险保费各期保费可以免缴,且对应责任继续有效。这类更适合本人为自身投保时购买,在个人因意外或者疾病丧失劳动力之后,不需要缴纳保费,但仍然享有重疾保障服务。

而前述案例中,郑女士不仅为自己的重疾险额外支付了被保人豁免保费,还在为儿子配置儿童重疾险的时候,额外支付了投保人豁免保费。因此,在郑女士确诊为急性心肌梗死后,不但本人可以获得重疾赔付,儿子的重疾险剩余保费也不需要再缴纳,节省了13.6万元。

不仅如此,夫妻俩买保险时也可以进行“互保”。李女士和丈夫在配置保险时选择了夫妻双方互相作为对方的投保人,并附加了投保人保费豁免。2023年底,李女士不幸确诊肺浸润性腺癌,幸好病情发现及时,在术后很快恢复出院。根据合同条款,保险公司不仅确认赔付给李女士86万余元重疾保险金,还同步豁免了她先生的保单未来10余年的保费,但保单权益不受影响。业内人士指出,投保人豁免适合子女为父母投保、家长为子女投保以及夫妻互保的情况,相当于为家庭上了“双保险”。

并非所有险种自带保费豁免 部分需额外购买

记者对比多家保险产品发现,有些保险产品自带保费豁免,有的则需要额外附加保费豁免这项保障。如果保险条款中没有涉及保费豁免条款,则需要额外支付费用附加。记者测算一款含多次赔付保障的重疾险,10万元保额的年缴保费为4700元,附加豁免保障的年缴保费为230元。

珠江人寿提醒,是否附加保费豁免,须考虑个人需求和经济能力。不是所有险种的保费都能豁免,通常意外险、住院医疗、住院津贴等一年期产品,不在保费豁免的范围内,而一般附加豁免功能的险种多为重疾险。

“投保人豁免,也是有门槛的。”太平洋寿险专家表示,如果投保时选了投保人豁免,那么投保人也要进行健康告知,符合健康要求才能继续投保。如果有不符合健康要求的情况,基本是直接拒保,只有取消附加投保人豁免后才能正常投保。此外,专家还建议,在投保时可以选择较长缴费期限。对于普通家庭来说,选择较长的缴费期,期限越长,豁免意义越大。

记者调查发现,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产品对于保费豁免的适用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比如,有的“保费豁免”责任仅包含重疾豁免或身故豁免,不包含轻症豁免、中症豁免等。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就曾公开发文提醒消费者,需要特别注意相关产品的豁免条件。

业内人士认为,豁免功能不应被过分高估,只重视保费豁免的话,未必能发挥保险保障的最大效用。预算紧张且基本保障不全的话,建议优先保证保障充足,再考虑附加保险豁免。如果是父母作为投保人为子女投保,则建议最好附加投保人豁免。

知多D

一、什么是保费豁免?

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缴费期内,投保人或被保人达到某些特定的情况(如身故、残疾、重疾或轻症疾病等),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二、保费豁免种类

被保人豁免:常见于重疾险自带的轻症、中症豁免等。

投保人豁免:一般可自行选择附加,部分产品保费另计,需健康告知。

三、选择豁免注意事项

不同保险公司产品的豁免条件不同,在选购时请务必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尤其是投保人豁免,有的豁免只保身故或全残,有的只保重大疾病,而个别产品会覆盖轻症、中症豁免保障,消费者需特别注意。

责任编辑: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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