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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深化“一次办好”服务的底气从哪里来

来源:法治日报
2024-05-09 10:35

原标题:深化“一次办好”服务的底气从哪里来(主题)

湖北基本建成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网络(副题)

法治日报记者 刘欢

在司法所工作人员帮助下,当事人掏出手机,点开“i黄冈”App,在首页“农民工法律援助事项”一栏中在线申请讨薪法律援助。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法律援助中心随即对申请进行审批,指派律师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我本来是想问问工头欠工钱不给怎么办,没想到在他们的指导下,一下就找到了专家……”谈起数天前在当地司法所的经历,家住蕲春县翟铺村的张大爷连说“想不到”。

在湖北,像张大爷这样尝到法律援助“惊喜”的群众可不少。

近年来,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竭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4月1日,湖北省恩施市司法局龙凤坝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当地桃花节活动现场支起“法治解忧铺”,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杨涛 摄

法援就近办

入职不到一个月,怀孕的陈女士就收到解约通知,理由是试用期未达到录用条件。陈女士向武汉市东西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希望公司支付赔偿金及在岗工资。

东西湖区法律援助中心认为陈女士的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王章承办此案。王章了解案件情况后,认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更能保护陈女士的合法权益,并以此提起了仲裁。

“陈女士属于‘一次办好’的服务对象,我们尽可能为她争取最大利益。”王章说。

王章口中的“一次办好”,是指法律援助申请人只需提交一次申请材料,就能完成法律援助的受理审查和指派律师等全流程。

“司法部年初提出为农民工提供‘一次办好’法律援助服务,我们经研究决定将‘一次办好’服务对象扩大到所有法律援助重点人群,包括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军人军属等。”武汉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武汉扩大“一次办好”服务对象的底气,是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网。

武汉现已建立起以14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核心,355家依托基层司法所、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和各社会团体组织建立起的法律援助受援点为支撑,2705家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延伸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法援便民服务网。

据了解,湖北以法律援助中心(站)、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为主体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网络基本形成,让人民群众能够迅速就近获取法律援助。通过湖北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湖北法律服务网等平台,值班律师、公证员、鉴定人等为人民群众提供“7×24小时”全时空、全业务门类的法律咨询服务。

此外,湖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现已开发非传统型公共法律服务产品600余个,为基层群众提供“指尖上的法律援助服务”。

3月7日,湖北省宜昌市司法局西坝司法所到西坝街道幸福路社区开展“普法三八节 情暖雷锋月”法治宣传活动,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朱双龙 摄

服务更精准

不仅让法援服务触手可及,更要让服务有针对性。对此,家住黄石市的张先生深有体会。

张先生在黄石市某医院接受胆囊切除手术,未承想,术后其突然晕倒并伴有意识障碍,右侧肢体偏瘫。经鉴定,医院在对张先生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该过错与其身体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张先生向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该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核,并征求张先生意见,指派经验丰富的黄汉民律师代理诉讼。

在代理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张先生获得胜诉,法院依法判处涉事医院向张先生支付了医疗损害责任赔偿金。

“正常情况下,法援律师是随机选派的,这里面就存在适配度的问题。”黄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柯刚介绍说,该市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募法援律师,并根据律师执业方向进行分类、公示,供困难群众选择。

据悉,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从完善机制、规范行为入手,实行法律援助律师办案“点援制”——

对符合条件的100多名政治觉悟高、热心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志愿者,将其姓名、所在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及专业特长标注详细,公示在一楼大厅多媒体查询机内,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可在公布的法援律师志愿者中自主选择案件承办律师。

为了让法律援助服务更有针对性,湖北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布局、合理配置、科学组合。

在城市,湖北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常态化组织开展法治宣讲宣传活动,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推动法律援助在园区的有效覆盖,年均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2万件。

在乡村,湖北广泛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将“一村(社区)一律师”确定为法律援助联络员,“三农”案件实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年均办理涉农法律援助案件1万余件。

据统计,2023年,湖北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服务群众70万人次,满意率超99%,重复选择率超40%。

多方聚合力

刚满14岁,小左就闯下大祸:伙同他人抢走两名学生的手机、电话卡、电动车并变卖。

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调查发现,小左幼时父母离婚,父亲长期在外务工,他与外公外婆共同生活,辍学在家后,一直与社会无业人员相处。

从事法律援助工作20余年,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秦毅见过太多这样的案例。在她看来,青少年犯罪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不能靠法律援助机构单打独斗。

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以“法援惠民生 关爱青少年”活动为载体,联合多部门多维度开展青少年维权法律服务。

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现已构建以法律援助为纽带、集结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单位优势的专业资源库,共享法律、心理疏导、女性权益保护等专业力量。该中心还与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等高校合作,鼓励支持学院师生参与青少年维权法律援助工作,推动实践育人基地共建。

近年来,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积极鼓励引导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参与并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同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不断壮大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

荆州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开展志愿服务系列活动。

今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期间,仙桃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24名法律志愿者开设法律援助“专柜”,为农民工提供现场咨询、现场受理、现场审批、现场办理等“一站式”维权服务,受到广泛好评。

责任编辑:姚怡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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