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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恋爱之名行诈骗之实 提醒:警惕网络“甜蜜骗局”
你本以为收获的是美满爱情,而对方看中的可能只是你的钱,“以爱之名”上演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
一人分饰两角 诈骗28万余元获刑
云南法制报讯(记者 闵以荣 通讯员 黄娴)近日,禄丰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特殊婚恋交友诈骗案。被告人尹某自导自演,一人分饰两角,既是媒人,又是“女朋友”,实施欺诈行为。
2021年5月,尹某假装给女友的微信好友介绍对象,注册微信账号并伪装成离异带娃的单身女性,将微信推送给杨某,与杨某聊天。随着时间推移,两人的感情逐渐升温,尹某便以虚构的女性身份与杨某“谈恋爱”。其间,尹某以孩子患病急需治疗为借口,多次向杨某“借钱”。见杨某为人老实爽快,每次都能迅速转账,尹某进一步承诺与杨某“网络奔现”并结婚,还约定领证日期。
临近领证日期,尹某又假借父亲生病不治身亡,需要医疗费和丧葬费等理由向杨某要钱,并告知杨某自己要守孝,暂时无法结婚。此后,两人一直保持线上“恋爱关系”,尹某还编造了孩子死亡、自己患病等理由向杨某索要钱财。在2021年5月至2023年6月期间,尹某共计收受杨某转账28万余元,用于在外省游玩、吃住等个人消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实身份,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尹某属累犯,应从重处罚。鉴于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尹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万元,同时责令尹某退赔杨某的经济损失。
网络交友平台遇真爱? 甜蜜陷阱让她人财两空
云南法制报讯(记者 管继方)一女子的支付宝账户钱款“不翼而飞”,窃贼竟是自己男友。2022年8月,未婚的李女士刚从外地打工回来,急于找对象的她通过网络认识了澄江市男子王某,短暂的网聊后,2人发展迅速并确定恋爱关系。爱情的到来让李女士备感幸福,在使用手机支付输入密码时也丝毫不避讳刚认识不久的男友。但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这份信任竟让她人财两空。
2022年9月4日,李女士与王某相约到澄江市游玩并入住宾馆。偶然间,王某发现李女士支付宝余额有2万余元,竟产生盗取念头。在李女士洗澡时,他偷偷打开李女士的支付宝,凭借记忆输入密码,向自己的支付宝转账2.1万元,操作完成后还删除转账记录。
随后,李女士在购物时发现支付宝余额不足,就产生怀疑,遂质问王某,但王某拒不承认。几天后,直到李女士打电话却发现王某联系不上,音信全无,这才反应过来,原来王某不仅欺骗了她的感情,还偷走了她的钱,于是立即向澄江警方报警。
接警后,澄江市公安局民警迅速开展案件侦破工作,但王某早已逃匿。后来,澄江警方一直寻找王某,今年2月1日,涉嫌盗窃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抓获。
据澄江警方深入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通过陌陌上附近的人的动态发现李女士,尔后他主动搭讪李女士并加了李女士的微信,相约于当日见面,然后接下来几天,双方就火速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在王某认识李女士的一个月前,王某将他父亲买给他的一辆轿车变卖了7万元钱,为了装面子,他还花了1.5万元租了1辆宝马车,靠挥霍这笔钱度日,在李女士面前出手又比较阔绰,并对李女士谎称他是负责工程建造工作的。认识李女士时,王某正准备和妻子离婚,并且他已有两个孩子,却告诉李女士自己未谈过恋爱。
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视频聊天的“她”非她 当心!眼见不一定为实
云南法制报讯(记者 张恒 通讯员 辉乃旭 曾新华)近日,昌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穆某某以为他人介绍女朋友为名,虚构身份,先后多次以借款、吃饭、加油、偿还债务等为由骗取被害人杨某某钱财5万余元。
2022年10月的一天,穆某某与朋友聚会时认识被害人杨某某,得知杨某某处于单身,便将自己正在使用的另一微信号推荐给杨某某,同时虚构对方名叫“段某某”,谎称“段某某”是其闺蜜,介绍给杨某某做女朋友。
2人添加微信后,穆某某以虚构的“段某某”身份与杨某某聊天。为取得杨某某的信任,穆某某在网上搜索了美女网图和视频发送给杨某某,并在某聊天软件专门雇请一名陪聊主播伪装成段某某与杨某某进行“不露脸”视频聊天。看到照片和视频中的段某某妆容精致、体态婀娜,杨某某很快就沦陷了,开始在微信上追求穆某某假扮的“段某某”。2022年10月至12月,穆某某先后以借款、吃饭、买东西、加油等为由,以段某某的身份在微信上向杨某某索取钱财。为表明自己的爱意,杨某某先后多次向段某某转账,每次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前后转账金额达2.5万余元。2022年11月,段某某又以要偿还欠前男友的债务为由,向杨某某借款2.8万元,并让杨某某将钱转入其指定的他人银行账户。穆某某先后将骗取杨某某的5万余元钱款全部用于自己的日常消费及偿还债务。2人在微信聊天交往期间,杨某某多次提出要与段某某见面,但均被穆某某以在外地旅游、父母生病住院等各种理由拒绝。2023年1月,杨某某察觉有异,便到公安机关报警。
昌宁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人穆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被告人穆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安全提醒
谨防披着“爱情”外衣的诈骗,违法犯罪分子往往会通过各种方式寻找情感空虚的人,找到目标后就开始嘘寒问暖,逐渐成为所谓的“男女朋友”之后便会开始索取钱财。
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在网上打造的“人设”,网上交友要多一份戒心,骗子会发送“自己”的照片,为了打消疑虑甚至还会以视频对话的方式来“证明”其身份,但这些照片和视频很有可能不是正在和你聊天的本人。
凡涉及家里突发变故需要借钱、自己有内部投资渠道可以赚大钱等金钱话题要提高警惕,建议认真核实对方身份,避免掉入骗子的“甜蜜”陷阱,造成财产损失。
如果发现自己已成为婚恋交友诈骗的受害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财产和权益:
1.立即报警:向当地警方报案,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让警方介入调查;
2.停止与骗子的联系:切断与骗子的一切联系,包括电话、短信、社交媒体等,避免进一步受到欺骗;
3.收集证据:尽可能收集与诈骗有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短信等,以便警方调查和维权;
4.寻求法律帮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的法律途径,寻求法律援助;
5.保护个人信息: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避免个人信息泄露,防止再次被诈骗;
6.学习防范知识:通过学习防范婚恋交友诈骗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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