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今日正式实施(引题)
校园欺凌者有了具体惩戒措施(主题)
齐鲁晚报记者 张如意
学校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有了明确规定、校园欺凌者有了具体惩戒措施、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有了权责明晰的网络保护规范……10月1日,《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新修订的《条例》,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特别保护等7个方面,全方位细化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措施。
1989年,山东先于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地方性法规——《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并于2010年作了修订。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两部法律同时发力,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2023年,《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列入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立法项目。最终决定,《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于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校园欺凌惩戒尺度到底该如何把握?此次《条例》就给出了明确的答案。第三章学校保护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对实施校园欺凌的未成年学生的具体惩戒措施进行了规定。明确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采取训导、要求遵守特定行为规范、参加特定专题教育、参加特定校内服务活动、接受专业人员的心理辅导和行为干预等适当的管理教育和惩戒措施,并可以根据情况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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