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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评丨一个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省政府文件为何引波澜

来源:中工网
2023-03-29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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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评论员 郭振清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其中针对民营企业家提出的“四不”,即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民营企业家涉案人员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不判实刑,能不继续羁押的及时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等,更是引发舆论热议。

通读这个文件,其全面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支持民营企业融入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拳拳之心,持续优化当地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关爱呵护民营企业家权益的殷殷之情,跃然纸上,值得肯定、支持、点赞。

与此同时,确保包括公安检察法院在内的所有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的干预,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作为一级政府,哪怕贵为一省之府,也不可以要求或者规定司法机关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否则,就有越权触线之嫌。

事实上,上述针对民营企业家的“四不”,并非海南省独创,更非有舆论说的是海南省自己“放的大招”。

坚决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实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是近年来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

比如,今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在回顾总结过去5年工作中说,最高检2018年发布11项检察政策,明确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2020年起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对依法可不捕、不诉的,责成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会同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12部门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强化监管落实。

所以,海南省的举措,更多的是对一段时间以来最高司法机关刑事司法政策规定的一次重申,是对司法机关释放的善意和温情的一种回应,是对中央关于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决策部署的一份落实。

民营,究其本源,这里的“民”字,是公民、人民之意。民营企业,就是我国公民即人民群众依法创办经营的企业。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理所当然的都是“我们自己人”。  

因此,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应有之义和必然之举。绝不会也不可能是权宜之计,一时之需。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海南省政府的这个文件,之所以掀起舆论波澜,更多的是因为寄托了太多人们对法治公平的期许,对政策稳定的期望,对制度透明的预期。

诚如许多人所言,民营企业家并不要求格外关照,更不需要“法外施恩”和司法上的特权。和我们绝大多数人一样,他们真正需要的是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期待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渴望的是人身权财产权的依法有效保障。聚焦破解这些热点难点痛点,始终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枉不纵,不欺不袒,则良好优质的营商环境可期可待,百舸争流干事创业的新局面可成可现。

当然,“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对一些经济发展乏力群众意见突出的地方而言,认真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行动,及时甄别纠正一批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案件,严肃查处一批滥权妄为的地方“一霸手”,坚决向破坏营商环境的乱作为蛮作为“宣战”,比什么都管用。

责任编辑:张苇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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