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最新要求,从严从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强化港口高风险岗位人员管控措施,强化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交通运输部组织修订并印发《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八版)》(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舶引航、靠离泊和装卸等作业过程的疫情防控,以及引航员、码头作业人员、国际船舶代理外勤等人员的管理和防护以及船舶航修、第三方检验服务等从港口登轮作业人员的港口通道管理。
《指南》要求,港口各有关单位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变化,按照依法、精准、有效防控境外疫情输入的部署要求,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准施策、周密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港口生产、职业健康等工作,关心关爱一线工作人员健康,完成引航员、登临国际航行船舶作业人员、进口冷链货物直接接触装卸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人员疫苗接种,增加防疫经费预算。认真落实企业和第三方外包单位主体责任,港口企业、引航机构等单位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根据进港船舶挂靠港口、载货情况、船员状况等,确定引航、港口作业和登轮作业风险等级,加强信息共享、物资储备、船岸隔离、通道管理、通风消毒、个人防护、终末消杀、应急处置等工作。每日自查,及时发现漏洞和薄弱环节,坚决整改落实。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船公司、船代等单位的诚信管理,监督其如实提供船舶、载货以及船员信息,支持引航机构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对出现疫情的船舶及其船公司的所有经营船舶采取调后引航次序的限制性措施,坚决防范水运口岸疫情输入风险。
《指南》还要求加强信息报告和登轮通道管理、规范和严格作业程序,并提出了作业人员防护要求,同时强调加强环境卫生防护工作和做好应急处置。

交通运输部网站截图
相关链接: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