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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谈“让教育督导长牙齿”:不但要长牙,还要铁齿钢牙

来源:中工网
2021-09-01 10:20

  中工网讯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今天举行的教育部第四场金秋新闻发布会关注教育督导工作。

  教育部新闻办主任、新闻发言人续梅介绍,教育督导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近两年来,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举措,目的就是让教育督导更加有力、更加有效,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发挥更好的保驾护航作用。我们形象地称之为“让教育督导长牙齿”,不但要长牙,还要铁齿钢牙。其中也包括新近出台并将于9月1号开始实施的《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在介绍《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时说,教育督导是我们国家教育法确立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发挥好教育督导作用,对于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围绕着督导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保障机制和督学聘用管理五个方面,提出了24项改革举措,核心是让督导“长牙齿”。这两年,教育督导工作的主线和主题就是落实这个《意见》,让“长牙齿”的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出台《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就是贯彻落实《意见》、力推督导“长牙齿”的具体举措。

  第一,《意见》贯彻落实进展总体良好。一年多来,我们着力从四个方面狠抓《意见》的贯彻落实:第一项,强化部门职责,形成教育督导“长牙齿”的政策合力。第二项,紧盯中央重大教育决策部署,体现教育督导的威慑和成效。第三项,建设高素质国家督学队伍,为教育督导“长牙齿”提供有力支撑。第四项,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打造教育督导“长牙齿”的成效机制。

  第二,《问责办法》出台的背景、意义和研制思路。《问责办法》有三大创新点:第一,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督导的权威性、有效性从制度上真正确立起来。第二,对约谈整改、资源调整、组织处理等作出规定,有利于实现教育督导与教育执法、纪检监察的联动。第三,明确了督导问责的对象、内容、方式和程序,实现了督导问责的规范化。《问责办法》的制定思路有四条:一是于法有据。在法理层面,严格按照我国教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文件等要求设计《问责办法》的条款,确保问责合法合规、有理有据。二是分级实施。在实施层面,明确各级教育督导委员会分别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进行问责,一级管一级,避免超权限问责。三是规范有序。在程序层面,设计了一整套流程,并让问责对象充分表达意见,努力使其心服口服。四是用好结果。将问责结果与党政领导干部、教师的业绩考核、职务晋升、职级晋升、奖励奖惩等工作挂钩,确保问责有力。《问责办法》的主要内容:《问责办法》共有六章,29条,着重从4个方面对教育督导问责作出了系统制度设计。第一个方面:“问谁的责”,明确了问责对象。主要包括3类对象:一是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二是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三是有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明确,以上3类对象,如果存在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教育职责的问题,按规定进行问责。第二个方面:“谁来问责”,明确了问责主体。《问责办法》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本地区教育督导问责工作,依法追究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个人的责任。同时,整合教育监管力量,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审批、处罚、执法的联动机制,有关部门依法落实问责职责。第三个方面:“问什么责”,明确了问责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类情形:一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国务院教育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的。二是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的。三是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的。四是办学行为不规范的。五是教育教学质量下降的。六是安全问题较多或拒不接受教育督导的。第四个方面:“怎么问责”,明确了问责方式。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针对被督导单位,主要采取公开批评、约谈、督导通报、资源调整、行政处罚等问责方式。第二种情况,针对责任人,主要采取责令检查、约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处分、移交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等问责方式。特别需要强调的是,针对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责任人,也作了相关规定,明确在采取上述相应问责方式之外,还可以依法采取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止招生、撤销办学资格和吊销办学许可证等问责方式。在这里我想特别说明的一点的是,问责是形式,通过督导问责,督促各地各地落实应尽的责任才是目的。出台《问责办法》,不是要把全国某一个地方、某一所学校的问题都上升到教育部层面来解决,该哪一级上,哪一级就要守土有责,该谁上谁就要尽职尽责,一级负一级的责,全国教育系统的生态和秩序才是正常的、健康的。

  田祖荫局长介绍,《问责办法》给了我们一个非常有力武器,希望各地用好这一武器,努力做到知责履责尽责,竭力避免逃责忘责失责。总之,出台《问责办法》,是教育督导“长牙齿”的一大重要举措,是我国教育督导制度建设中的又一重要里程碑。为推动《问责办法》尽快落实落地,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以多种方式组织开展《问责办法》的解读和培训,督促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好这个办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全面启动督导问责工作。

教育部官网截图

  相关链接:

  教育部发布会:介绍《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有关情况

责任编辑:石婷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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