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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彭少勇全国模范检察官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www.workercn.cn2015-10-10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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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河北省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

授予彭少勇全国模范检察官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曹建明赵克志出席并讲话

王治国 徐盈雁 肖俊林

  10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河北省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彭少勇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本报记者程丁摄

  本报石家庄10月9日电(记者王治国 徐盈雁 肖俊林)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河北省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河北省保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彭少勇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出席大会并讲话。会议强调,全国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彭少勇同志为榜样,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特殊责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更好地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和推动者的历史使命。

  彭少勇同志从事检察工作33年来,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恪守检察职业良知,为民执法,秉公办案,勤勉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不仅参与指挥查办了一批在全国和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而且言传身教带出了一批全国、全省检察业务能手和标兵。特别是2014年,他面对压力不退缩、面

  对矛盾不回避,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指导顺平县检察院依法纠正“王玉雷涉嫌故意杀人”错案,还无辜者以清白。同时,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展开侦查,最终抓获真凶,使有罪者受到法律制裁,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他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4次,2014年荣获河北省“2014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称号,2015年被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最美人物——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称号。

  在今天的命名表彰大会上,曹建明、赵克志分别向彭少勇颁发“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证书、奖章和“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证书。

  曹建明在讲话中说,彭少勇同志是新时期的优秀检察官,是检察队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三严三实”的模范代表。他长期坚守在基层和办案一线,忠诚履职,用实际行动树立人民检察官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特别是在依法办理“王玉雷故意杀人案”过程中,严格司法、秉公办案、敢于担当,生动诠释了人民检察官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崇高信仰和尊崇、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执着维护和坚守,为广大检察人员树立了榜样。

  曹建明强调,要永葆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筑牢为党和人民事业、为检察事业无私奉献的思想根基。忠诚是党中央对检察队伍的根本要求,是检察人员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向彭少勇同志学习,首先就是要学习他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投身法治中国建设和奉献检察事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始终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根本宗旨,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天职,立足司法办案,促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问题,真正做到心系群众、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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