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及有关县区政府长期不作为、不监管,以致兴和县兴旺角工业园区、丰镇市氟化学工业园区等多个园区渣场建设滞后,企业随意堆放或倾倒工业废渣。赤峰市未按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单独制订有色金属冶炼废渣、含砷废渣综合利用和处置方案,对部分企业冶炼废渣等危险废物管理不到位。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危废管理、贮存问题突出。
呼和浩特和林格尔县凯帝森木器加工厂虚假整改,当地政府在2016年时就对该企业实施查封,并向社会公示已关停取缔。但实际是“真掩盖、假整改”,企业一直在非法生产,直至“回头看”进驻前一周,才又被贴上“封条”。
督察组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西沟门移民新村木器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督察组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西沟门移民新村木器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
专项督察指出,自治区草原生态系统仍然脆弱,2016年全区草原资源资产分布调查报告显示,锡林郭勒、鄂尔多斯、呼伦贝尔等7个盟市草原面积表现为减少趋势。
矿山开采破坏草原严重。通辽市及霍林郭勒市党委、政府对严重破坏草原行为没有给予足够重视,霍林河露天煤矿南、北矿2013年至今合计违法占用草原5436亩,占用、损毁土地面积达1.4万亩,但仅投入复垦资金419万元,复垦面积仅1483亩。
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公司所属碱矿违规侵占草原11667亩,矿区管理混乱,现场一片狼藉,大量碱土无序堆放,未按要求进行覆土种草和地下水监测。该公司还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变更部分生产工艺,利用原有采矿坑建设水溶复采系统,未采取防渗措施。对于该公司问题,锡林郭勒盟国土资源部门监管失职,在仅完成部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情况下,就分别于2014年7月和2016年4月对企业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予以验收。
旅游无序开发侵占草原。督察发现,自治区共有71家占用草原的A级以上旅游景区,其中57家未办理征占用草原手续,涉及草原24.7万亩。呼伦贝尔市51家A级以上景区中有18个景区占用草原,仅有3个办理草原使用手续。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政府在2016—2017年间连续在乌兰布统自然保护区内引进24个草原旅游项目,占用草原573亩。
过度放牧未得到有效遏制。自治区农牧业部门对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等草原生态保护政策执行不力,过度放牧的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通辽、赤峰、鄂尔多斯和巴彦淖尔等盟市部分区域超载问题较为突出。督察还发现,2016年以来,满洲里市和扎赉诺尔区甚至未按要求发放草原生态补奖资金,导致部分草原过度放牧现象严重。
督察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切实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切实抓好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等重点湖泊综合治理;加大草原生态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占破坏草原行为;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遏制地下水超采。要以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不断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落实责任不力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督察强调,自治区党委、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自治区党委、政府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