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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政协“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双周协商座谈会纪实

2018-09-11 07:18:11

让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成为新时代的主旋律

——十三届全国政协“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双周协商座谈会纪实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郑莉

  8月31日的北京秋高气爽。毗邻金融街的全国政协礼堂里,一场关于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的重要会议正在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主持召开十三届全国政协第九次双周协商座谈会,邀请部分政协委员与全国总工会、中宣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聚焦“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主题,建言资政、协商交流、寻求共识。

  3个小时、14位委员和劳模代表发言提问,相关部门负责人详细介绍、坦诚作答。与会者关怀的目光投向同一个焦点:让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成为新时代的主旋律。

  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势在必行

  “为劳模和工匠人才发挥作用提供广阔舞台,建立健全有利于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养成的制度体系,促进相关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成为时代主旋律。”受邀参加座谈会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李玉赋的这句话,引发了与会者的强烈共鸣。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在劳模和工匠人才的培养选树、提高待遇和发挥作用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

  但同时,委员们也注意到,要让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发扬光大,仍有许多现实问题亟待破解。

  “全国政协分赴辽宁等地调研,召开座谈研讨会22场。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十分重视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但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全国政协副主席陈晓光在主题发言中的一席话,将当前培育劳模和工匠人才面临的深层次问题摆在委员们面前。

  ——“基层劳动者、技术工人收入水平和待遇偏低,社会地位不高,岗位吸引力不足”“企业‘重学历轻技能’‘重使用轻培养’的观念普遍存在”“对劳模工匠宣传力度不够,社会认同感不强”“高技能人才数量和比例偏低,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和质量亟待提升”。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李智勇参加了全国政协对“大国工匠”高凤林的专项调研。高凤林作为一名特种熔炉焊接工,能从普通技校毕业生成长为航天制造领域的国家级技能大师,得益于自身的努力,更在于企业建立了行之有效的技能人才甄选模式,以及物质与精神结合的激励机制。

  “要想真正成为匠人,道路可以说是十分坎坷的。”受邀参会的中国一汽铸造有限公司钳工李凯军分享了自己的成长故事。这位有着劳模和工匠双重身份的技术工人,在艰苦的铸造岗位坚守了30年。在工匠精神的激励下,他可以熬上5天4夜,把产品打磨得像工艺品一样完美;能够坚持20年滴酒不沾,每天做400个俯卧撑,以保证工作状态的稳定性。

  聆听李凯军的讲述,吉林省总工会主席李龙熙委员深有感触地说,升级老工业、发展新产业,关键要有工匠型的高技能人才的支撑和保障。“但目前,工匠人才还太少,支撑劳模和工匠人才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

  从全国层面看,目前我国就业人员有7.7亿人,技术工人仅1.65亿人,其中的高技能人才只有4700多万人,占就业人员的6%。而在老工业基地吉林,技术工人中多数是初级工。

  委员们深知,技术工人短缺制约着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制造强国战略的实现。“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培育大批劳模和工匠人才刻不容缓。”委员们疾呼。

  夯实传承劳动精神的社会基础

  “全总已连续18年组织开展劳模疗休养工作,并发放13.386亿元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李玉赋介绍的一组数据引发委员们关注。

  “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首先要从根本上关爱劳动者、尊重劳动者。在这个过程中,各级工会始终努力做好劳模、工匠人才的培养选树、宣传引导、管理服务工作,为劳模、工匠人才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李玉赋指出,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工会组织责无旁贷。各级工会适应新时代新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发挥优势特点,大力宣传引导,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健全劳模、工匠人才的培养选树机制,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以“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为主题,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善技能导向和创新绩效导向的激励机制,为劳模和工匠人才发挥作用提供广阔舞台;扎实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建设一批产业工人技能实训基地,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和提升体系,激励广大职工以劳动和创造托起中国梦。

  推动劳模和工匠人才的社会地位、经济待遇得到相应提升,夯实传承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的社会基础,政府、企业、职业院校又承担着怎样的责任?

  长期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许玲委员最关心产教深度融合问题。她认为,在职业院校进行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过程中,普遍存在“两热两不热”的现象,即院校热企业不热、中央热地方不热。“建议加快修订《职业教育法》,确立学校、企业、行业协会等产教融合主体的法律责任,以法律形式把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社会责任界定为法律义务。”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首席工程师赵红卫委员则建议,探索共建产学研联动机制。即通过科研院所和大学在一线企业设立驻点等方式,与企业实现产学研联动,使学生深入一线掌握现场应用技术的同时,提升课题研究与实践的紧密性,以及人力资源配置的合理性。

  “提高收入待遇”是委员们讨论中的高频话题。李智勇委员建议,实行劳动者技能水平与薪酬挂钩制度,逐步弱化以学历等级为标准确定薪酬。特别是技师、高级技师的待遇可以比照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逐步享受同等薪酬待遇。

  “其实我们并不缺工匠,缺的是成就工匠精神的机制。”曹其东委员建议,通过降低税收、社保缴费比例等方式,增加一线工人的收入待遇,提升劳动幸福感。

  来自中央企业的董强委员和民营企业的胡德兆委员,对于企业培养劳模和工匠人才的责任态度鲜明:企业要增强竞争力,必须倡导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应调动企业的内部动力,解决技能人才上升通道的问题,真正提高高技能人才政治、经济、社会待遇,提升职工的归属感、认同感、荣誉感,让企业拥有更多“择一行终一生”的好工匠。

  “当前,出现企业去实体化、用工去雇佣化、报酬去工资化等现象,导致部分职工‘主人翁’身份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不够强。”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主席丁小岗委员认为,应突破行业、职业限制,将劳动者最大限度吸收到党领导的群团组织中来,各行各业各个方面都要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

  让全社会盛开“劳动光荣”之花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需要千千万万能工巧匠。而培养劳模和大国工匠,首先要培养尊重劳模和崇尚工匠的文化。

  在深入交流时,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生导师郑大发委员和中国文联副主席边发吉委员的观点不谋而合:“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支撑力量。只有当劳模精神与工匠精神实实在在成为广大劳动者的自觉意识、价值追求和理想信念,‘大国智造’才能拥有深厚的动力。”

  “涵养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要从娃娃抓起。”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剑萍委员认为,应将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的教育推广至中小学,融入普通学校教育,通过邀请劳模担任校外辅导员、开设职业教育课外课等方式,让学生深入认识劳模和工匠,从青少年时期培养正确职业道德观,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

  巩固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是增强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的内生动力。对此,上海市妇联副主席黄绮委员建议,增加劳模、工匠在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并将劳模、工匠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统筹考虑。

  “传承和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的关键是倡导和传播劳动观念和创造精神。”李晓安委员认为,应加强宣传引导,培养、选树好先进典型,并发挥其榜样引领作用,把劳模和工匠先进典型从幕后请到台前,用身边人、身边事激励广大群众争先进、当标兵。

  “加大劳模和工匠题材文艺精品的创作力度,让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成为立德树人的终生记忆”“要把大国工匠上升为国家荣誉”……委员们集思广益,共识也已在与会者心中凝聚:久久为功,在全社会深植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让人们心中盛开“劳动光荣”之花。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编辑:王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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