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们在污染环境,还是环境在报复我们?
2014年,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小编抛砖:
冶炼厂周边的血铅超标儿童,因为水污染只能靠买水度日的村民,雾霾里戴着厚厚口罩行色匆匆的人们……这一个个镜头,不是在拍大型灾难片,而是2014年,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环境污染危害公众健康。
近年来,国内环境污染导致健康损害问题频繁发生。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发生的232起较大环境事件中,56起为环境污染导致健康损害事件,37起环境事件发展为群体性事件,涉及环境与健康问题的有19起。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公众健康的危险因素之一。
在环境污染因素诱导下,我国肺癌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呈持续走高态势。全国肿瘤登记中心发布的《2012中国肿瘤登记年报》在对全国24个省的8500万人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后显示,我国每年新发肿瘤312万例,死亡超过200万,其中肺癌已取代肝癌,踞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的榜首。
环境污染正在危害人们的健康,防范这一风险变得越来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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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环保法“动真格”
小编抛砖: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新法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
新修订环保法包括两大亮点。
一是处罚严厉。众所周知,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是当前环境问题难以解决的一个重要原因。新环保法提出“按日计罚”意味着日后环保部门可以向排污企业开出天价罚单,从而解决企业违法成本过低顽疾。
二是监管强硬。新修订环保法规定,环保监管部门可以直接对企业进行查封、扣押,也可以对污染企业采取行政代执行。这解决了环保部门无权查封污染企业的问题。
但是,新环保法虽然提出了按日处罚的方式,具体怎么算,罚多长时间,都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为配合“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动真格”,环保部于10月27日发布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的4套具体办法,并在中国环境网上公开征集意见。8种环境违法行为纳入按日计罚,按日计罚的最大处罚期限为30天。业内人士算过一笔账,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故造成严重损害,根据原来处罚的办法最多罚100万元,九牛一毛。新环保法实施后,启动按日计罚,那可能就是每天罚900多万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有望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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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开闸”环境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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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7日,在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后的一个多月,中国律协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劲是等6人“代表松花江”发起了一场在司法界被认为具有典型性的环境公益诉讼案。虽然该案法院并未受理,但是却让“环境公益诉讼”的概念深入人心。
2012年8月31日,第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决定中采纳了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含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议。环境公益诉讼历经多年终破冰。
哪些组织能够提起公益诉讼?个人能否提起公益诉讼?
2014年的新《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对环境公益诉讼进行更加明确的规定,在两个方面拓展环境公益诉讼,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主体,二是放宽了环境公益诉讼的范围。这一规定是构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基本依据和基础,必将对我国今后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在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方面,先放开社会组织,条件成熟后或许会逐步放开个人诉讼。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认为,过去虽然一些环保组织也会对污染事件提起诉讼,但因为无法可依,所以都没有得到受理。现在放开诉讼权以后,环保组织的公益诉讼肯定会出现一个“井喷期”。
然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修改环保法也只是第一步。”吴青表示,“目前,无论是民诉法还是环保法,都只是确定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则条款和主体范围,而作为一项独立的程序,今后还需要对诉讼管辖、证据规则、诉讼费用、调解政策等予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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