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况:是谁,让蓝天绿水成为下一代的童话?

  曾经,我们有蓝蓝的天、白白的云,还有满天的小星星。

  曾经,我们有清澈见底的河,河里有鱼、有虾,还有小泥鳅。

  现在,我们有高高的楼,繁华的街,还有喧嚣的城。但是,却伴随着雾霾锁城、缺水之困……

  不知从何时起雾霾天已经成了一种常态,带着口罩疾步而行的人随处可见。小编常常在想,以后是不是要带着防毒面具出门?

  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似乎成了天敌。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我们拼命的发展,却忽略了环境。可曾想过,今天的你正在“消废”的是孩子的明天?

  本期文字 冷媚

是我们在污染环境,还是环境在报复我们?

2014年,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小编抛砖:

  冶炼厂周边的血铅超标儿童,因为水污染只能靠买水度日的村民,雾霾里戴着厚厚口罩行色匆匆的人们……这一个个镜头,不是在拍大型灾难片,而是2014年,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环境污染危害公众健康。

  近年来,国内环境污染导致健康损害问题频繁发生。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发生的232起较大环境事件中,56起为环境污染导致健康损害事件,37起环境事件发展为群体性事件,涉及环境与健康问题的有19起。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公众健康的危险因素之一。

  在环境污染因素诱导下,我国肺癌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呈持续走高态势。全国肿瘤登记中心发布的《2012中国肿瘤登记年报》在对全国24个省的8500万人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后显示,我国每年新发肿瘤312万例,死亡超过200万,其中肺癌已取代肝癌,踞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的榜首。

  环境污染正在危害人们的健康,防范这一风险变得越来越重要。

媒体聚焦:

  环境污染成肺癌推手 中国或成世界第一肺癌大国

  环保立法越来越多 环境何以越来越差

  媒体盘点“举国震惊的污染事件” 画面触目惊心

各方评论:

  评环境污染事件:用环保知情权推进环保治理

“史上最严”环保法“动真格”


小编抛砖: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新法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

  新修订环保法包括两大亮点。

  一是处罚严厉。众所周知,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是当前环境问题难以解决的一个重要原因。新环保法提出“按日计罚”意味着日后环保部门可以向排污企业开出天价罚单,从而解决企业违法成本过低顽疾。

  二是监管强硬。新修订环保法规定,环保监管部门可以直接对企业进行查封、扣押,也可以对污染企业采取行政代执行。这解决了环保部门无权查封污染企业的问题。

  但是,新环保法虽然提出了按日处罚的方式,具体怎么算,罚多长时间,都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为配合“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动真格”,环保部于10月27日发布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的4套具体办法,并在中国环境网上公开征集意见。8种环境违法行为纳入按日计罚,按日计罚的最大处罚期限为30天。业内人士算过一笔账,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故造成严重损害,根据原来处罚的办法最多罚100万元,九牛一毛。新环保法实施后,启动按日计罚,那可能就是每天罚900多万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有望被解决。

媒体聚焦:

  实现环境法治要改变立法模式

  治理环境污染 用好排污费这个“杀手锏”

  违法排污按日计罚提高环境违法成本 有利雾霾治理

各方评论:

  非法排污成本低 整治偷排需狠手

  落实新环保法,当弃“缓冲”思维

  “最严环保法”还需最强执行力

新环保法“开闸”环境公益诉讼


小编抛砖:

  2005年12月7日,在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后的一个多月,中国律协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劲是等6人“代表松花江”发起了一场在司法界被认为具有典型性的环境公益诉讼案。虽然该案法院并未受理,但是却让“环境公益诉讼”的概念深入人心。

  2012年8月31日,第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决定中采纳了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含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议。环境公益诉讼历经多年终破冰。

  哪些组织能够提起公益诉讼?个人能否提起公益诉讼?

  2014年的新《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对环境公益诉讼进行更加明确的规定,在两个方面拓展环境公益诉讼,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环境公益诉讼主体,二是放宽了环境公益诉讼的范围。这一规定是构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基本依据和基础,必将对我国今后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在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方面,先放开社会组织,条件成熟后或许会逐步放开个人诉讼。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认为,过去虽然一些环保组织也会对污染事件提起诉讼,但因为无法可依,所以都没有得到受理。现在放开诉讼权以后,环保组织的公益诉讼肯定会出现一个“井喷期”。

  然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修改环保法也只是第一步。”吴青表示,“目前,无论是民诉法还是环保法,都只是确定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则条款和主体范围,而作为一项独立的程序,今后还需要对诉讼管辖、证据规则、诉讼费用、调解政策等予以细化。”

媒体聚焦:

  环境纠纷频发环保法庭却无案可审 诉讼难亟待改变

  我国首个环保法庭正式受理跨区域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

  环境公益诉讼需解决八个问题

各方评论:

  环境公益诉讼:既要广泛参与又要防范滥诉

  环境公益诉讼门槛还可再低些

事件背景: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新法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2014年6月4日,环保部在北京发布《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我国环境质量状况总体有所改善,但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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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打响呼吸保卫战

十面“霾”伏如何破?


小编抛砖:

  【镜头:雾霾中的马拉松】入秋以来北京多次出现雾霾天气,10月19日,京城再度遭遇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PM2.5指数高达331,上午8时,在雾霾笼罩下,第34届北京马拉松赛在天安门广场鸣枪开跑。参赛者在“仙境”中带着各种各样防护口罩跑步成为今年北马的一大风景线,马拉松赛事俨然成了一个大型口罩博览会。

  【镜头:校园周边环境污染】2014年3月19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平阳中学高二某班的师生在上课时,集体戴上了口罩。事件经微博发布后,立即引来诸多网友的关注。“学校周边都是工厂,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学生何以安心学习?”

  雾霾是特定气候条件与人类活动相互作用的结果。高密度人口的经济及社会活动必然会排放大量细颗粒物(PM 2.5),一旦排放超过大气循环能力和承载度,细颗粒物浓度将持续积聚,此时如果受静稳天气等影响,极易出现大范围的雾霾。2013年以来,“雾霾”这个词开始频繁的闯入公众的视野,成为了生活中的一种常态。

  “十面霾伏”,当城市变得晦暗不明、口罩再次脱销,这样的字眼开始在报刊网站间跳动。雾霾再次逼使我们正视现实:经历数十年经济高速增长,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我们这一代人无可回避的烦恼与阵痛。

  食品不安全我们可以拒绝食用,水被污染我们可以购买纯净水,空气被污染要怎么破?当呼吸都成了一种痛,我们面临的是怎样的窘况?

媒体聚焦:

  关注环境安全 躲不开就得治!

  常态治霾:大面积停产影响民生 手拉手发展才能治本

各方评论:

  空气质量也是发展环境

  低碳发展是解决雾霾问题的根本出路

北京“史上最严治霾法规”铁腕治污


小编抛砖:

  3月,被称为“史上最严治霾法规”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一年来,北京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也持续加大。从3月起至12月,北京将每月第一周定为“大气污染专项执法周”。

  该《条例》实施以来,北京各级环保部门坚持“重典治污”、“铁腕治污”,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截至2014年11月30日,全市环保部门共检查各类污染源单位近10万家次,立案处罚2569起,处罚金额8949.38万元;检查各类机动车1146.54万辆次,处罚排放超标车13172辆次。北京加大污染处罚力度,从污染最重的黄标车着手,加快淘汰老旧车辆,也成为北京今年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举措。北京市环保局介绍,2014年北京市成为全国第一个解决黄标车排放污染的城市。

媒体聚焦:

  北京研究6条城市风道吹雾霾 专家称根源还是治污

  过半涉大气污染治理 北京环保标准全国最严

  雾霾围城污染进京或许是个好消息

各方评论:

  APEC之后北京如何留住“APEC蓝”

“大气污染防治法”将重拳出击


小编抛砖: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正向煤烟和机动车尾气复合型过渡,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雾霾等重污染天气频发,现行法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2月22日上午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这是大气法自1987年制定以来第三次修改,是近14年来首次大修,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首次入法。

  草案取消了现行法律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企业事业单位罚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封顶。此举将大大增加违法企事业单位的违法成本,是重典治霾的具体体现,必将对污染企业产生震慑作用;草案规定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时,有关地方政府应当实施发出预警,依据预警等级启动应急响应,并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等应对措施。

媒体聚焦:

  聚焦大气污染防治法大修:治理雾霾,立法先行

  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 大气污染防治“有法难依”

各方评论:

  治空气污染,最有力手段还是立法

  雾霾治理是一场必须跑赢的“马拉松”

  雾霾治理不能“打摆子”

事件背景:

  2014年12月22日,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由国务院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这是大气法自1987年制定以来第三次修改,是近14年来首次大修。现行大气法的66条经修订后增至100条,修订草案就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对新增专门章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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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法大修:重污染天可限行

向水污染宣战

水还能不能喝?


小编抛砖:

  【镜头:兰州自来水苯严重超标不宜饮用 市民抢购矿泉水】2014年4月11日,在兰州市主城区东口华联超市,市民大量购买瓶装水。据悉,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出厂水及自流沟水样中苯含量严重超标。该公司检测显示,4月10日17时出厂水苯含量高达118微克/升,22时自流沟(自来水一分厂与二分厂之间中间段)苯含量为170微克/升,11日凌晨2时检测值为200微克/升,均远超出国家限值的10微克/升。据了解,苯超标对人体有潜在的致癌作用。

  【镜头:武汉遭遇自来水污染】从4月23日晚上到24日,武汉居民心里有些发慌。因为昨晚,武汉市政府应急办发布消息说,汉江武汉段水质出现氨氮超标,东西湖区两个水厂的取水口水质受到污染,先后紧急停产,有30多万居民用水受到影响。

  据监察部的统计显示,近10年来我国水污染事件高发,水污染事故近几年每年都在1700起以上。

  中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表示,排放总量大、地下水污染未能有效控制、河流等生活用水污染严重、水环境管理不足是当前水污染事件高发的主因。目前我国水环境污染形势非常严峻,要改善水环境质量,重点是抓两头,一头是污染重的地方坚决进行治理,另一头是水质较好的河湖,坚决保护起来,不能先污染再治理。

  此外,从2014年1月开始,全国范围内媒体不断曝光自来水异味事件。据今年3月中旬环保部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有2 .5亿居民的住宅区靠近重点排污企业和交通干道,2 .8亿居民使用不安全饮用水。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各种工业废料、农业化学物质的排放造成我国水资源严重污染,但是在水源地水质下降,自来水厂处理工艺和管网设施老化等约束下,尽管自来水厂出厂水质符合检测标准,但并不意味着居民能够喝上安全水。

  业内专家表示,要保证居民饮用水安全,一定要兼顾高标准及严问责,更为重要的是对水质和供水设备要保持监测,与此同时对相关责任方的监管更是不能缺位。

媒体聚焦:

  谁能告诉公众苯污染事件真相

  何以沦落到守着黄河“吃水难”

  水源地“藏污纳垢” 我国多地水库存污染隐患

各方评论:

  “监管异味”比水质污染更要命

  兰州水污染背后的管理短板

水污染加剧亟待国家“重拳出击”


小编抛砖:

  近几年来,多地饮用水被污染导致市民“抢购水”的事件频出,引发了人们对水环境污染的担忧。利用技术手段高效地清除水污染、改善环境已成为我国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

  研究证实癌症高发与水污染直接关系。

  6月25日,《淮河流域水环境与消化道肿瘤死亡图集》数字版出版,这是中国疾控中心专家团队长期研究的成果,首次证实了癌症高发与水污染的直接关系。

  过去十多年中,淮河流域内的河南、江苏、安徽等地多发“癌症村”。更早之前,在粗放追求GDP的年代,淮河及其支流被大小工厂污染。村民们的水井越打越深。不过死亡还在增加。

  污染和癌症高发引起国家重视,沿淮河流域沿河工厂被治理,目前水质已得到改善。专家介绍,尽管如此,癌症发病率的正常回归,起码还需10年。专家亦指出,对水环境的治理应更加强化,以降低污染带给人体健康的风险。

媒体聚焦:

  全国河流开发超负荷 局部污染重

  千亿元污水处理费换来“污染大转移”?

各方评论:

  水污染预防 远胜于“砸钱”治理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抓紧制订中


小编抛砖:

  2014年2月,环保部透露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1月底,环保部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制定了《落实国务院政策措施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显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送审稿现已报送国务院。环保部预测,“水十条”总投资预计超过2万亿元。

  据业内人士透露,制订“水十条”的思路主要是“抓两头、带中间”:一头是抓好饮用水水源地等水质比较好的水体水质,保证水质不下降、不退化;另一头是针对已经严重污染的劣类水体,尤其是影响群众多、公众关注度高的黑臭水体,下决心治理好,大幅减少甚至消灭掉。通过这两头来带动中间一般水体的水污染防治。

媒体聚焦:

  水环境保护事关重大 依法构建流域污染防治区域联动

各方评论:

  水污染的警示:百姓安居乐业是最大政绩

事件背景:

  继2013年的“大气十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之后,我国又一项重大污染防治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将全面实施。2014年2月,周生贤在北京主持召开环保部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送审稿)》,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报请国务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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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给被污染的土壤“排毒”了

土壤污染治理迫在眉睫


小编抛砖:

  【镜头:儿童血铅超标】人口只有4万多的乡镇,血铅超标的儿童超过300人——2014年6月中旬,湖南省衡阳市大浦镇发生儿童血铅超标事件,当地村民怀疑这与村子附近的化工厂排污有关。根据衡东县政府的对外通报,当地以涉污企业周边600米为范围,对这个范围内的儿童进行了血铅筛查检测。参加筛查检测的共有315名儿童,检测结果显示,其中血铅正常223人,92人超标。

  【镜头:湖南鹤山村村民砷中毒】在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鹤山村,1956年国家建矿开始用土法人工烧制雄磺炼制砒霜,直到2011年企业关闭,砒灰漫天飞扬,矿渣直接流入河里,以致土壤砷超标19倍,水含砷量标准上千倍。鹤山村全村700多人中,有近一半的人都是砷中毒患者,因砷中毒致癌死亡的已有157人。

  近年来,“镉大米”、“癌症村”、“砷中毒”等事件时有出现,土地污染已经成为威胁人们健康与阻滞可持续发展的负面因素。

  原本沉默的土地在污染的不断积累下不堪重负。仅儿童血铅超标事故,发生类似事件的就有江西吉安、陕西凤翔、湖南武冈、云南昆明、湖南郴州等地,均与企业非法排放引发土壤污染相关。

  “你把土壤弄污染可能很简单,但是你要修复它可能要花费10倍甚至100倍的投入,才能把它弄干净。”土地污染治理既任重道远,又迫在眉睫。

媒体聚焦:

  中国局地土壤重金属超标惊人 危及农产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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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评论:

  土壤污染“家底”揭开 治理刻不容缓

中国首次发布全国土壤污染调查报告


小编抛砖:

  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2014年4月17日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据全国首次土壤普查显示,中国有近20%的耕地存在镉、砷、汞、铅、镍、铜等重金属超标,这些重金属可通过农作物吸收进入食物链,严重影响食品安全并危及人类健康。据了解,造成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原因复杂,包括工业排放、化肥农药使用及地矿开采等,目前通过物理和化学手段治理非常困难,也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此外,环境保护部负责人透露,一个类似于“大气国十条”一样的《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正在编制当中,实施后将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土壤修复工作,保护耕地安全和民众健康。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表示,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行动计划的总思路是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为出发点,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努力遏制土壤污染的扩大趋势,维护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加大土壤污染治理和利用的环境监管,保障农产品安全,加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加强污染治理和修复,这是我们在治理方面要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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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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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理土壤污染,法治须跑步前进

事件背景:

  2014年4月17日,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向媒体发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严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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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呼吸共命运,携手度难关

国家在行动


小编抛砖:

  地方环境恶化 领导终身追责

  国务院办公厅于11月12日发布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部署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

  针对部分地方政府干预环保部门的现象,《通知》明确要求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建立倒查机制。曹立平说:“对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任期内环境质量明显恶化、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且造成严重后果、利用职权干预或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等四种情况,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要终身追究。”

  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对水资源管理考核组织、程序、内容、评分和结果使用做出明确规定。由水利部等十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各省级行政区人民政府。考核内容包括各省级行政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两部分。

  推广新能源汽车

  国务院办公厅于7月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

  2014年11月21日中国工信部称,按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群)申报计划,2013年至2015年39个推广应用城市(群)将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3.6万辆。而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底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仅3.86万辆。长春、哈尔滨、晋城、兰州、聊城、海口等6城市完成进度为0。

媒体聚焦:

  治污排在施政第几位?

各方评论:

  为“大自然”恢复尊严

  治污,除了铁腕重拳还需制度创新

治理环境没人能当旁观者


小编抛砖:

  节俭养德

  同呼吸,就要共奋斗。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既是污染的受害者,也是污染的制造者。

  现在环境恶化越来越严重,你有钱可以买很多的房子,可以开着空调、净化器一整天不出门,但这样的资源消耗给环境造成的负担,是一种非道义行为。你对物质的贪婪会加剧土地的退化。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两句话用在节俭养德层面是再恰当不过了。生活和工作中的许多举手之劳都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例如:节约每一度电,做到随手关灯、人走灯灭、人走电器关;节约每一滴水,水龙头用后及时关闭,杜绝滴漏水现象;节约每一张纸,复印纸、公文纸统一保管,按需领取,尽可能双面打印或复印等。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环境问题不仅仅是中国的问题,更是困扰世界的问题。近百年来,全世界已发生多起环境污染引发的严重健康危害事件,伦敦烟雾事件、洛杉矶光化学污染事件、日本水俣病事件等,都在历史上留下了浓重的黑色印迹。

  记得曾看过一篇题为“韩媒称源自中国的雾霾正吹向朝鲜半岛”的报道,且不论事实真相如何,其中隐含的问题却值得深思:雾霾没有国界,水源不会截流,每一寸土地都是血肉相连……环境问题已经不是某个地区或是某个国家的事情,而是关系到整个地球生死存亡的大事,环境污染面前没有人能当旁观者。让我们一起“同呼吸共命运,携手度难关”,共同守护孩子的明天!

媒体聚焦:

  西藏高原环境变化 靠什么保护“最后的净土”

  治霾在行动:同呼吸,共奋斗

各方评论:

  行节俭“小善” 聚文明“大德”

  治理雾霾没人能当旁观者

事件背景:

  环境保护局已经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部时,充分说明了国家已经开始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先污染,后治理”的观点明显行不通,对于环境污染,更应该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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