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季苏明(户籍住址浙江省青田县贵岙乡合福村金龙路33号):原告陈月娥与被告季苏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1121民初2633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移送执行风险告知书。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诉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民法院公告
(2025)皖0191执1935号
胡林:本院立案受理执行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胡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刘庆生申请变更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及证据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逾期未提出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崔颢:本院受理原告张家晴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提起的诉讼请求:1、判令你向原告支付标识加工款59520元及利息;2、诉讼费由你负担。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矛调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1112民初4366号
镇江建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告镇江市奋鑫电子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刘自义:本院受理的原告台州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刘自义追偿权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0381民初11727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13297号
秦玉亮:本院受理的原告戴其远与被告秦玉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0381民初13297号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16002号
刘健生:本院受理原告林雪花诉被告刘健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裁定书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6年12月22日14时4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18037号
周国: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逍遥建材经营部诉被告周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裁定书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6年12月22日9时30分在本院速裁庭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15677号
张德贵: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大豪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德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裁定书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6年12月22日14时4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爱莲:本院受理原告李敏与被告王爱莲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0381民初9768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被告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合肥津丰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申请人宋浩自述在你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本机关于2026年8月3日受理其工伤认定申请,于2026年9月20日作出决定,认定宋浩为工伤,现依法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萧工伤认字〔2026〕0253号),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认定工伤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萧县凤城街道复兴路18号
联系电话:0557-5020391
宿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汉糖(安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宿州市华辰实业有限公司与汉糖(安徽)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6)宿仲字第136号案件组庭、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由独任仲裁员吴德兵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并定于2026年12月11日下午15时在本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地址:宿州市埇桥区人民中路608号,电话:0557-3033016)
都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九江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梅海初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都劳人仲案字〔2026〕第35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委地址:都昌县万里大道391号,联系电话:0792-5223212。
都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都昌县老余餐饮大排档、余前荣:本委受理颜家平、王辉、徐桂香诉你和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都劳人仲案字〔2026〕第44号裁决书,限你和公司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委地址:都昌县万里大道391号,联系电话:0792-5223212。
金华仲裁委员会公告
义乌市盛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春华路588号A2幢2楼205室):申请人温州圆顺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与你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无法联系且采取邮寄等方式不能送达仲裁法律文书,依据《金华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九十一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6)金裁经字第238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香山路399号社会治理中心。电话:0579-85546439。
以下证件挂失
南丰国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遗失旧公章,编号:3625240207998,声明作废。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