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林氏秋芬(LAM THI THU PHAN)(女,1991年3月10日出生,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公民):原告邱正钛与被告林氏秋芬(LAM THI THU PHAN)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1121民初3248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诉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夏民生(户籍住址浙江省青田县鹤城街道城东村下司砻061号):本院受理原告郑晓、吴飞飞与被告夏民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1121民初4089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3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案于2027年2月1日15时在油竹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5)皖0191执821号
巩丽丽、李伟:本院立案受理执行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巩丽丽、李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程勇进向本院提出申请变更为本案申请执行人。本院已依法裁定变更程勇进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皖0191执821号之四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申请复议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逾期未提出复议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191执867号
许荣娣、合肥聚友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一汽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许荣娣、合肥聚友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委托安徽天源价格房地产土地评估经纪有限公司评估被执行人合肥聚友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所有的解放牌货运重型自卸货车两辆[车牌号:皖AG0621、皖AG0935],评估结果为皖AG0621:105400元、皖AG0935:114200元,现向你方送达上述车辆评估报告,如对该评估报告有异议,请你在接到评估报告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不予处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5日内未提出异议,本院将依法进入拍卖程序,处置上述车辆。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6125号
江苏庆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宇谨土石方经营部与被告江苏庆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5804号
闫保荣:本院受理原告孙高青与被告闫保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7581号
何卫平:本院受理原告汪淑元与被告何卫平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素良:本院受理原告涂美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苏1112民初43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涂美美货款3025元及利息(以3025元为基数,自2023年11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你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1112民初3338号之一
镇江市润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原告江苏东旭电缆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6)苏1112民初33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9627号
方小英: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坤达塑料制品经营部诉被告朱永荣、方小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案于2026年12月4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15807号
杨朝林: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精武律师事务所与被告杨朝林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6年12月18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16467号
郑振光:本院受理原告夏念力与被告郑振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6年12月18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彭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彭泽县新容设计装饰有限公司:我局受理的欧阳丙华投诉在你单位工作期间被拖欠工资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彭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工资报酬决定书》(彭人社监薪支字〔2026〕22号),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地址:九江市彭泽县龙兴路467号三楼,联系电话:0792-5666761)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达州市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达州市通川区上半糖水店(个体工商户):朱倩倩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事宜,达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26年10月16日作出朱倩倩伤残十级,无生活自理障碍的鉴定结论。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达州市劳鉴委〔2026〕G1-788号初次鉴定结论书,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818-2377100)
十堰市张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十堰市威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我委受理申请人曹本喜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现将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依法公告送达,公告期满30日即为送达。定于2027年3月2日上午9时在本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开庭裁决。本委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建设大道27号,高端装备工业园研发中心807室,联系电话:0719-852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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