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服务标准打分,逐项量化评价
长期护理服务质量有了全国统一“标尺”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参保失能老人及其家人的生活品质。为规范各地长护服务、避免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建立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服务管理标准,国家医保局制定了《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文书(2026版)》,并于近日对其中的《长期护理服务质量评价表》发布规范解读,明确统一评价尺度、评分标准、合格门槛等,让长护服务质量可量化、可核验、可追溯。
长期护理保险是我国专门针对失能人员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2016年启动试点以来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截至目前,22个省份印发省级实施方案,建制统筹地区达到121个,参保覆盖3.2亿人。中办、国办今年3月印发的《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到2028年底,长护险制度将在全国范围基本实现全覆盖。随着制度向全国推开,建立统一的服务管理标准、把好服务质量关愈发迫切。
据了解,《长期护理服务质量评价表》是评定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官方制式文书,用于对照标准化服务要点逐项核查、量化打分,精准判定机构服务质量是否达标。该表格仅限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或其授权专业人员据实填写,遵循客观公正、标准统一的原则,杜绝差异化评判,保障评价结果真实反映机构实际服务水平。
评价表架构清晰、内容全面,主要包含表头信息、三类专项服务评价、最终评价结果。其中表头信息需完整、准确填写服务机构全称、参保人员信息、实际上门服务地址等内容,勾选对应服务项目类别,所有填写信息必须与《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记录单》保持一致,确保服务信息全程可溯源。
分类评价是质量评价的核心内容。评价体系将长护服务划分为生活照护类、医疗护理类和其他类三大维度,其中生活照护、医疗护理评价项目严格对标官方护理服务计划表,贴合日常服务场景。其他类服务涵盖医疗护理适应性、服务履约合规性、家属沟通反馈、应急处置准备、服务记录规范性等内容。
以其他类为例,要求机构每月至少主动反馈一次参保人护理情况,家属提出疑问后48小时内须响应;应急处置要求服务现场配备血糖仪、急救包、呼叫器等基础应急物品,护理人员能熟练演示呛咳急救等预案关键步骤。
评价项目实行0~5分统一计分制,完成单类别评分后,将通过固定公式核算得分率,评分全程统一判定标准,保障各地评价结果真实、准确、可横向对比。按照标准,生活照护、医疗护理、其他三类服务得分率均达到60%及以上方可判定合格,任意一类得分率不足60%即为不合格。同时设置硬性惩戒条款,机构若出现打骂参保人、非持证人员违规提供医疗护理等行为,将直接判定服务不合格。
下一步,各地将以该评价表为依据,规范开展长护服务质量考评,将评价结果统一归档留存,作为定点机构服务优化、日常管理的参考依据。国家医保局近期还解读了配套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满意度评价表》,由参保人或家属就服务及时性、规范性等10个方面打分,评价结果将与费用支付、协议续签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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