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5部门联合印发指引
规范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工人日报》(2026年10月08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祝盼 毛浓曦)近日,陕西省总工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5部门,联合印发《规范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通过15条措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防范劳动争议风险。
《指引》明确,用人单位实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正当、事实清楚、程序完备、证据充分的原则,不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中,工会应当充分发挥劳动法律监督作用,坚持预防在先、监督在前、化解在早,依法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实施监督,督促用人单位规范行使用工管理权。
此外,用人单位作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前,应当将解除理由、事实原因和法律依据事先书面通知工会。工会应当结合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约定、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劳动者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监督意见。工会认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存在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或者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的,有权提出监督意见,要求用人单位重新审查或者予以纠正。
《指引》强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审理涉及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时,应当注意审查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履行通知工会的义务,并依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认定是否构成违法。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解除劳动合同内部合规审查机制,将工会事前监督纳入解除劳动合同的必经程序,促进劳动合同解除行为规范化、法治化。工会对于存在的用工法律风险隐患,及时制发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意见书和建议书,开展劳动用工指导服务,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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