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26年09月17日 星期一

公告专栏

《工人日报》(2026年09月17日 06版)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皖0191执3985号

叶涛:本院在执行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叶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司朝阳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变更其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材料及变更申请执行人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未提出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皖0191执2642号

于莹:本院在执行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于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司朝阳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变更其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材料及变更申请执行人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未提出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胡长和:本院受理原告镇江市金鑫钢化玻璃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提起的诉讼请求:1、判令你向原告支付货款12801元及利息;2、诉讼费由你负担。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矛调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213民初11892号

肖新根:本院受理原告唐聃诉被告肖新根、江苏悦之行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号楼第三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213民初11947号

李远:本院受理原告承晓诉被告李远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号楼第三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王志炎: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星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志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0381民初5629号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吴定坚:本院受理的原告张维松与被告吴定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0381民初948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安治强、安得亭、陈梅花:本院受理的原告洪爱清与被告安治强、安得亭、陈梅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0381民初957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罗尾阳:本院受理的原告瑞安市众汇服装辅料有限公司与被告罗尾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本院裁定,现因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0381民初1134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主文如下:准许原告瑞安市众汇服装辅料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60元(已减半收取)、公告费420元,由原告瑞安市众汇服装辅料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宿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宿州市新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宿州市新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宿仲字第414号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表、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若你方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未提交仲裁员选定书,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

 

宿州仲裁委员会公告

宿州市信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宿州市信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宿仲字第415号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仲裁庭及仲裁员选定表、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交仲裁员选定书和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若你方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未提交仲裁员选定书,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

 

盘锦市大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我单位现依法向杨*柱(身份证号:37292*********5536、21112*********2455)下达告知书。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退回多享受的保险待遇。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若未按期退回,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所在社会保险机构后续享受的待遇中抵扣。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由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给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九十五条之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王立博

联系电话:0427-3530717

联系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凤山路与春江街交汇处综合办公楼220办公室

 

债权转让通知书

王文明:根据我行与内江鑫永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我行已将对王文明的全部债权(其中:截至2026年5月6日,尚欠我行贷款本金99万元,尚欠利息15.510318万元,垫付诉讼费用暂无,债权合计114.510318万元。【截至2026年5月6日】)依法转让给内江鑫永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包括我行对你公司及担保人和相关义务人享有上述贷款本息等债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通知你公司及担保人和相关义务人,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立即向债权受让人内江鑫永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履行上述借款本息还款义务。

内江鑫永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