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反垄断典型案例
通过恢复市场竞争降低民生成本
《工人日报》(2026年09月11日 03版)
本报北京9月10日电(记者罗筱晓)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6年人民法院反垄断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6件典型案例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限定交易、差别待遇、不公平高价,横向垄断协议的识别以及反垄断行政处罚和行政指导的司法审查等重要法律问题,涵盖农产品批发、机动车检测、水泥、混凝土等民生行业和电镀污水处理、管道热蒸汽等生产性基础服务行业。
部分垄断行为发生在民生行业,违法成本最终转嫁给普通消费者,直接影响百姓日常生活。比如,“谭某与某农产品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直接关系城乡居民农产品供应稳定和蔬菜流通成本,“某省水泥协会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行政复议案”涉及水泥、混凝土等基础建材价格,最终影响住房建设和群众居住成本。对此,人民法院依法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通过恢复市场竞争降低民生成本,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菜篮子”“钱袋子”。
“某五金公司与某污水处理公司差别待遇纠纷案”“某地八家印染公司与某电力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涉及生产性基础服务行业,直接关系上下游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竞争力。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垄断案件时,通过明晰行为边界,推动上下游企业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通过审理垄断案件,人民法院为市场主体划定清晰稳定可预期的竞争规则。“谭某与某农产品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明确以惩罚性差别待遇迫使商户“二选一”构成限定交易行为,“某五金公司与某污水处理公司差别待遇纠纷案”明确了条件相同交易相对人的判断标准以及差别待遇损失与因果关系的认定规则、受害人减损义务,“某地八家印染公司与某电力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明确了经营者的短期高价行为及长期定价机制的反垄断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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