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批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案例公布
《工人日报》(2026年09月08日 04版)
本报北京9月7日电(记者杨召奎) 为进一步提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执法透明度,引导经营主体依法合规开展投资并购,市场监管总局今天公布第二批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典型案例,涵盖港口、药品、光伏等不同行业。
其中一起典型案例为: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与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典型意义在于申报人在申报时应当从拟设合营企业业务出发,全面分析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之间的业务关系,并据此界定相关市场。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业务包括该经营者以及申报时与该经营者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关系的所有经营者的业务。如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份额超过简易案件适用标准,应当适用非简易程序审查。
另外两起案例为阿斯利康财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罗沙司他业务案、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一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