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张万里(户籍住址甘肃省崇信县锦屏镇铜城村窑庄社101号):原告孙建栋(SUN SHAN JIANDONG)与被告张万里、巫廷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1121民初4381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移送执行风险告知书。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诉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8024号
熊浩冉:本院受理原告朱建峰与被告熊浩冉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1506号
毕桂福:本院受理原告窦建平与被告毕桂福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1512号
费正国:本院受理原告刘广军与被告费正国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2123号
王利全:本院受理原告汤玉琦与被告王利全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江阴市思创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沈茗:本院受理原告镇江京友调味品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你们向原告支付货款181104元及利息;2、诉讼费由你们负担。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矛调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唐燕珍:本院受理原告王路与被告顾亮亮、唐燕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0381民初21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朱永曹:本院受理原告王贤良与被告瑞安市赣越楼餐饮有限公司、朱永曹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0381民初4913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13684号
赵宏胜:本院受理原告郑光勇与被告赵宏胜、郑金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10月28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12529号
董飞飞:本院受理原告王花照诉被告董飞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10月23日15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13687号
胡巨勇:本院受理原告韩登寿诉被告胡巨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10月23日9时2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13858号
李国:本院受理原告金小初诉被告李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10月23日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13911号
刘爱林:本院受理原告金小昆诉被告刘爱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10月23日14时4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12964号
李兵: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卓越鞋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10月23日14时4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永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湖北巴莱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永善分公司:永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已受理陈东在你单位(湖北巴莱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永善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
25MA6K43Q44E)工地做工受伤的劳动能力鉴定。昭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26年7月22日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因无法通过直接和邮寄等方式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若你公司对鉴定结论不服,公示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联系电话:0870-3198609
联系地址:永善县溪洛渡镇玉泉社区玉泉九组153号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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