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条例》精准回应技能提升等现实关切
【深化“产改”进行时】百万产业工人迎来专属地方性法规
本报讯(记者黄洪涛)8月25日,江苏省南京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南京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与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当地百万产业工人迎来专属地方性法规。
据介绍,《条例》共5章41条,构建起政府主导、工会推动、社会协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格局,围绕技能提升、职业发展、激励保障等形成全链条制度供给,着力用好南京红色工运文脉、南京工匠学院等资源载体,培养造就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产业工人队伍。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的比例不低于70%。”这一条款,引起众多一线产业工人高度关注。《条例》明确,企业要足额提取、规范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经费提取使用情况纳入厂务公开,接受全体职工监督,把职工培训的责任压实到企业主体身上。
着眼产业工人终身学习的现实需要,《条例》打出一套技能提升“组合拳”。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符合条件的产业工人,可以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依托社会保障卡建立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探索个人终身学习账户管理制度,推进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
在技能评价改革上,将原有“一试双证”升级,探索“一试多证”评价模式;全面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
坚持激励保障并重,《条例》规定,科技、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在项目立项、经费投入、专利申报、成果推广等方面,为产业工人创新创造提供支持和指导,鼓励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创新。
“《条例》的制定,精准回应了产业工人对技能提升、职业发展、权益保障等方面的现实关切,不仅为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夯实实体经济根基提供法治保障,也为打造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注入强劲动力。”南京市人大法制委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