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夏奏维(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仁宫乡桂圆路3号):本院受理原告郑武与被告夏奏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1121民初3183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司法公正在线”应用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3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定于2026年11月24日下午15时00分在油竹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陈丽君(户籍住址浙江省青田县温溪镇长安南路54-1号):本院受理原告周晓荣与被告陈丽君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1121民初3245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司法公正在线应用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决定本案于2026年10月9日下午15时00分在油竹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季晓峰(户籍住址浙江省青田县船寮镇船寮公路374号):本院受理原告林汉群与被告季晓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1121民初3544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3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决定本案于2026年11月24日下午15时00分在油竹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2299号
张莹:本院受理原告谢和香与被告张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2298号
张莹:本院受理原告葛小六与被告张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8276号
蒋荣良:本院受理原告胡玉亮与被告蒋荣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12263号
张友: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嘀嗒租机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朱洞天:本院受理原告丹徒区谷阳镇铭发纱窗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提起的诉讼请求:1、判令你支付原告定作报酬11500元及利息;2、诉讼费由你负担。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矛调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公告
张如管:本院受理原告镇江市金鑫钢化玻璃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提起的诉讼请求:1、判令你支付原告货款22000元及利息;2、诉讼费由你负担。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矛调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朱瑞连与朱珍良申请宣告自然人死亡一案,经查:朱珍良,男,汉族,1931年1月31日出生,户籍地址:浙江省瑞安市陶山镇陶峰街5号。申请人朱瑞连与被申请人朱珍良系父子关系,朱珍良于2005年9月5日因家庭琐事纠纷离家出走,后杳无音讯。亲属于2005年9月5日向瑞安市公安局陶山派出所反映,至今下落不明。现发出公告,朱珍良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员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为一年,其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金志敏: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昆仲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中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金志敏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第三人金志敏无法直接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公告送达(2025)浙0381民初2260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安徽福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本机关受理申请人张根英与你公司工伤认定一案,因邮寄给你公司《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无法送达被退回,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满三十日起即视为送达。
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江西润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4月30日,吴本海以你公司为用人单位向本机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于2026年4月30日依法受理该申请,2026年7月18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吴本海于2025年7月26日的受伤为工伤,因无法直接送达你公司(拒收),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安人社伤认字[2026]-64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该决定不服,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安远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机关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欣山镇欣濂路67号,邮政编码:342100,联系电话:0797-3724029)
绍兴仲裁委员会公告
郑利良、郑磊:本委受理申请人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6)绍仲字第0117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员选定书、证据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等仲裁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时间和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请于2026年10月8日来本委领取组庭、开庭通知书。2026年10月16日上午10时在本委第五仲裁庭开庭审理,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缺席裁决。本委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凤林西路8号职工之家14楼,联系电话:0575-86621722。
以下证件挂失
黄苏珍遗失坐落于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双村镇马田村委江家自然村10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赣(2021)吉水县不动产权第0004962号,声明作废。
刘音苑的记者证(媒体:新华网;编号:107109271267700376)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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