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裘锦彬(Shu Chin-ping)、裘志秀(Shu Chih Siu)、裘志云(Chiu Chih-yun)、裘呈彬、裘坚彬(Chiu Chien-pin):原告胡友英与被告裘家祥、第三人裘锦彬(Shu Chin-ping)、裘志秀(Shu Chih Siu)、裘志云(Chiu Chih-yun)、裘呈彬、裘坚彬(Chiu Chien-pin)遗嘱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浙1121民初5360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诉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辽0902民初1208号
李晶:原告李永先诉你赡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辽0902民初1565号
于桂芳:原告李永先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6539号
艾合买提·阿不都外力、买提库尔班·卡司木: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宝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653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6536号
孟庆君、张立平: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宝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6536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6534号
买买提·白都拉、买吐地·买提库尔班:本院受理原告常州宝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苏0412民初6534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嘉泽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8677号
刘会球:本院受理原告瑞安市合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建德市大樟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温州展合物流有限公司、柴金国、刘会球、徐存朋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被告建德市大樟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证据、被告柴金国答辩状及证据、被告徐存朋答辩状及证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6年9月23日9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吴高兵:本院受理的原告朱左玉与被告吴高兵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0381民初73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魏晓循、郭杰:本院受理的原告潘王杰与被告魏晓循、郭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本院裁定,现因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0381民初8053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主文如下:准许原告潘王杰撤诉。案件受理费5771.5元(已减半收取)、公告费420元,由原告潘王杰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向自远:本院受理原告曾开兰与被告向自远离婚纠纷一案,经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0381民初31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准予原告曾开兰与被告向自远离婚;2.女儿向曾怡由原告曾开兰抚养,被告向自远负担抚养费49200元,此款分三期支付,第一期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16400元,第二、三期分别定于2027年12月1日、2028年12月1日前各支付16400元;3.原告曾开兰抚养女儿向曾怡期间,被告向自远享有探望权,原告曾开兰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便利,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曾开兰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民法院公告
(2024)皖0191执1456号
方昆、赵希茜:本院立案受理执行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方昆、赵希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杨之龙申请变更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及证据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逾期未提出答辩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十堰市张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 告
陕西牧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我委受理申请人孙前兵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现将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应申请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依法公告送达,公告期满30日即为送达。定于2026年9月16日上午9时在本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开庭裁决。本委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建设大道27号,高端装备工业园研发中心807室,联系电话:0719-8525659。
永善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
河南莱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永劳人仲案字〔2026〕第42号)易云鹏与河南莱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02MACUYM28X1)劳动争议一案,因邮寄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裁决书,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5日即视为送达。
本院地址:永善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玉泉九组153号
联系电话:0870-3198647
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通知
公司全体股东((温礼彬、谢伟、邓常鹏):鉴于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现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2026年8月28日上午9时。
会议地点:于都县贡江镇江西律嘉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会议议题:审议表决《关于解散于都阑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并成立清算组的议案》。
特此通知。
召集人:温礼彬
于都阑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3日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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