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观察】韩国检察系统改革前景难料
韩国政府近日审议并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全面取消检察机关直接侦查和补充侦查的权限。这是韩国政府推进检察系统改革的最新举措。有分析人士认为,韩国总统李在明希望改变检察机关权力过于集中的现状,但相关改革措施在韩国社会存在争议,改革仍然前景不明。
8月4日,韩国政府召开由李在明主持的国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根据修正案及相关法律,检察机关将不再拥有自行发现案件、直接侦查、讯问犯罪嫌疑人和收集证据等权限,仅负责提起和维持公诉,但可要求警方展开补充侦查。所有刑事案件原则上由警方、重大犯罪调查厅和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负责侦查。
在此之前,韩国国会以175票赞成、2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最大在野党国民力量党反对该法案,因此未参与表决,并要求李在明否决该法案。
检察系统改革是李在明就任总统后所推动的重点改革之一。早在去年9月,韩国国会就审议通过了《政府组织法》修正案。根据该法案,韩国的检察厅将被废除,新设公诉厅和重大犯罪调查厅。公诉厅隶属法务部,承担原检察机关的公诉职能。重大犯罪调查厅隶属行政安全部,承担调查职能。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及相关法律将于10月2日起正式实施。届时,检察厅将被正式废除,检察机关直接侦查和补充侦查的权力也将成为历史。这意味着,已经延续70多年的韩国检察系统将迎来重大变革。
韩国的检察制度始于20世纪40年代。1954年韩国出台《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刑事案件的侦查权。此后,检察机关曾成为军政府迫害民众的工具,但也是打击违法犯罪的利器。检察官拥有案件的侦查权,可以指挥警察办案,决定是否逮捕和起诉,并提出量刑意见。另外,检察厅虽然隶属法务部,但拥有相对独立的权力,不受外部干涉。检察机关的权力之大,导致韩国社会出现了“政权是有限的,检察机关的力量是无限的”这一说法。
在近些年韩国朝野政党的争斗中,检察机关也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韩国前总统尹锡悦就是检察官出身,参与了朴槿惠亲信干政案和李在明贪腐案等重大案件的调查。尹锡悦及其妻子金建希,也遭到检察机关的调查。
正因如此,检察机关在维持正面形象的同时,也遭到权力过大、滥用职权、成为政治报复手段等指责。韩国多位前总统都有意推进检察机关改革,限制检察官的权力。前总统文在寅执政时,大力推动司法改革,将检察厅的直接侦查权限制在腐败和经济两类案件,还设立高级公职人员调查处。但尹锡悦就任总统后,又一定程度上恢复了检察机关的侦查权。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朝鲜半岛研究中心主任陈向阳认为,李在明推进检察系统改革主要有三重目的。其一,分散检察机关的权力。李在明在国务会议上表示,改革将侦查与起诉相分离,是刑事司法体系正常化的第一步,意在“将权力置于人民控制之下”。其二,打击“亲尹锡悦”势力。尹锡悦执政时期,从检察系统提拔大批亲信。李在明发动检察系统改革,意在消除“亲尹锡悦”势力的大本营。其三,部分保守派认为,李在明的改革意在阻止检方调查其所涉贪腐案件。
尽管李在明政府的检察系统改革受到部分民众欢迎,韩国国内对此事的态度却比较分裂。国民力量党对李在明的改革持反对态度,拒绝参与国会投票,并称改革是“倒退式改革”。国会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后,代理检察总长具滋贤提交辞呈,为修正案获通过承担责任。检察官群体同样质疑政府剥夺检察官权力的行为,认为此举有违宪法。另外,韩国一项调查也显示,超过一半的受访者支持保留检察机关侦查权。
有分析人士认为,目前执政党共同民主党在国会占据多数席位,这使李在明能较为顺利地推行检察系统改革。但是在检察厅废除后,如何调整检察系统的人事安排、理顺新旧机构之间的权责关系,将是李在明面临的难题。
在陈向阳看来,韩国的检察系统改革前景仍不确定。
第一,改革的后果有待观察。李在明将案件侦查权转移到警察机关后,警察机关权力大增。李在明也意识到这一点,表示将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警察违法犯罪的惩戒。
第二,重大犯罪调查厅可能变成“第二个检察厅”。检察厅被解散后,重大犯罪调查厅不仅负责腐败和经济犯罪、公职人员违法犯罪、选举犯罪等调查,还可通过补充调查权凌驾于其他侦查机关之上。
第三,司法政治化趋势仍可能持续。韩国司法系统一直深受政治局势影响,李在明政府的改革可能削弱司法系统的独立性,导致司法体系更难摆脱政治局势的影响。
第四,不排除改革出现反复的可能性。目前检察系统内部对改革的抵抗仍很激烈,法务部长郑成浩此前因检察机关改革而主动请辞,但得到李在明挽留。未来若韩国保守势力上台执政,不排除恢复检察厅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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