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高树光(户籍所在地浙江省余姚市梨洲街道时代云图里8幢402室)、王章洪(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汤垟乡四都源村上岸9号):原告叶新娇与被告王章洪、高树光、邱建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1121民初507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移送执行风险告知书。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刘立学(户籍所在地辽宁省昌图县新乡农场街南分场七组106号):原告周燕红与被告刘立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1121民初2545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移送执行风险告知书。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9058号
凌伦舟:本院受理原告宋伶俐与被告凌伦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9617号
孟兆传、陈丽:本院受理原告陈孝环与被告孟兆传、陈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9902号
胡敬生:本院受理原告石勇超与被告胡敬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苏0412民初9137号
代云峰:本院受理原告王松与被告代云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嘉泽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6)皖0291行审5号
芮知兴: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安置决定》(被征收人芮知兴)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皖0291行审5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对申请执行人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申请强制执行的《征收补偿安置决定》(被征收人芮知兴)准予强制执行,并由政府自行组织实施。请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6)浙0381民初10531号
万俊峰:本院受理原告黄文安诉被告万俊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6年9月14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交警事故中队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不按时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进行审理。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广州拙诚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西沃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拙诚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浙0381民初2895号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黄刚: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瑞南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0381民初50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公告
陈志义:本院受理的原告瑞安市洪光五金经营部(个体工商户)与被告陈志义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浙0381民初501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马勇:申请执行人马鞍山市兴隆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依据生效的(2023)皖0504民初3648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你方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五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本院裁定对你方名下位于马鞍山市雨山区湖西北路3号1-2不动产进行评估、拍卖,并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皖0504执2816号执行裁定书。本公告刊登30日后,即视为送达。你应在送达期满后前往本院选取评估机构对涉案不动产进行评估,逾期视为放弃权利。本院将采取摇号方式选取评估机构。所选取的评估机构不再另行公告。
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公告
河南煊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人刘仕本于2026年6月29日向本局提出刘仕本(伤者)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若你单位认为刘仕本所受伤害不是工伤,应承担举证责任。我局于2026年7月8日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被退回,故本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天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股进行举证,逾期未提供有效证据或不举证的,本局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送达公告
云南天星实业有限公司:你单位工伤职工杨秀平,于2026年2月27日向昭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2026年6月12日该委员会作出杨秀平鉴定结论为伤残十级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云南省昭通市劳鉴2026年5306992026CC00930)。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鉴定结论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本鉴定结论不服,请你单位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逾期本鉴定结论即发生法律效力。
登报电话:1325672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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