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伤”试点铺开,为“小哥”织密安全网
据7月2日中新社报道,近年来,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人员的职业安全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自7月1日起,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简称“新职伤”)试点在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展开。
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驾驶员……如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深度嵌入城市肌理,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诸多便利。根据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结果,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已达8400万人。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工作流动性强、跨平台接单,这些劳动者大多未和平台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游离于工伤保险体系之外。同时,此前市面上常见的商业意外险,不少都存在赔付额度有限、保障范围狭窄的短板,难以覆盖当事人重伤、伤残带来的康复与生活支出。职业伤害保障的缺位,一度是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绕不开的痛点。
此次在各地推开的“新职伤”试点,最大突破便是跳出传统工伤保险必须以劳动关系为前置条件的束缚,精准适配了灵活用工的现实模式。整套制度设计具有针对性,采取按日参保、按单计费、月度缴费、总参总保的方式,参保费用全部由平台承担,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安全提供了兜底保障。
这项改革并非一蹴而就。回望前期试点,2022年7月1日,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选择在7省市的7家平台企业开展“新职伤”试点;2025年7月1日,试点扩围工作启动,新增10个省份和4家平台企业。试点过程中,越来越多劳动者从中受益,在发生工伤时得到了及时、合理的赔付与救助。如今,试点推广至全国的同时,又新增纳入花小猪出行、美团打车、叮咚买菜等多家平台企业,将惠及更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升其职业尊严、职业安全感和抗风险能力。
全面试点落地只是个开始,后续仍有不少细节需要打磨。比如,在职业伤害认定环节,实践中出现了关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争议,未来应结合新就业形态的职业特点和各地实践情况,对“三工”因素做灵活解释;再如,作为新险种,“新职伤”与商业保险、第三方侵权赔偿能否兼得也引发过争议。此外,随着试点的铺开,各地还应不断摸索,进一步简化申报、认定、理赔程序,让政策红利尽快抵达一线劳动者。
近年来,新业态愈发成为就业的重要蓄水池。推出并完善“新职伤”,是劳动保障制度顺应时代的迭代更新,也是促进新业态健康发展的题中之义。相信随着政策持续完善、覆盖面不断拓宽,“新职伤”既能为奔波在路上的劳动者解燃眉之急和后顾之忧,也能持续释放新业态活力,推动平台经济在规范化轨道上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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